【信息发布时间:2019-10-18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西大道九年制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9]1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40866平方米。
2.3招标范围:伊西大道九年制实验学校建设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该项目整体流程设计、各相关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定位总平面图设计(含坐标点、标高)、建筑物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专业二次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验收等服务工作),(含建筑、结构(含基础)、基坑支护、暖通、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电梯、消防、人防、内外装、环境绿化、道路、校园文化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计内容(设计详细内容要求见第七章项目任务书);
注: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施工过程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2.4设计服务期:50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阶段:获取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深化设计方案并通过审查;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按要求提供施工图纸审查)。
2.5设计控制价: 204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本项目不对未中标方案进行补偿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标准:方案设计深度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施工图设计必须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资质 ;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实际在岗履职,且中标后能够按时、正常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3.10其它要求:
(1)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设计。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4月—2019年9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自 2017 年9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现场如有发现,拒绝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 月18日~2019年 10月22日。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1月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有效的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开标现场需额外核验原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需额外核验原件);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注: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所有材料开标现场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8、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七日内付至中标价的3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七日内付至中标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余款结清(无息);
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零捌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灌云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胜利路81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6号龙河大厦A座905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系人:贺主任 联 系 人:李卫虹
电 话:0518-88115043 电 话:0518-85191888 、13851295115
2019 年 10 月 18 日
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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