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金融新天地A座装修及改造提升项目连云港市金融新天地A座大楼装修及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0-01-15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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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金融新天地A座装修及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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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连云港市金融新天地A座装修及改造提升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金融新天地A座大楼装修及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花果山大道以东、凌州东路以南 |
| 2.工程规模: 本项目金融新天地A座地上21层,建筑面积:35314.98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8786.57平方米(AB座合用)。装修内容:一层东西出入大厅、整栋地上21层每层会议室、图书室、职工健身房、办公室等装修;档案室、机房、厨房、餐厅改造装修和智能化、消防、给排水建设等。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62001130101-BD-001 | 连云港市金融新天地A座大楼装修及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连云港市金融新天地A座装修、智能化等改造提升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 2)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3)装修、智能化等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以及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4)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 18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金融新天地A座大楼装修及改造提升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标段)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新海新区花果山大道以东、凌州东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地上21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35314.98m2。 2.1.3合同估算价:合同估算价764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 年3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3月3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 年8月28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应当符合相关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相关要求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招标人及审图机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连云港市金融新天地A座大楼装修、智能化等改造提升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2)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3)装修、智能化等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以及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4)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有效期内)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设计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施工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2.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3.2.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公共建筑类(厂房、住宅、公寓类除外)项目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或室内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非本市企业提供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还须满足以下的核查认定要求:外省进市企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省内进市企业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非本市企业须提交“工程业绩汇总表”(表中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业绩完成单位”、“建设单位”、“开竣工时间”、“工程主要指标”、“业绩来源环节”),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苏建建管[2016]636号)。 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 号、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9】3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6】23 号”, 项目负责人应在核验名单内。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 〔2017〕12 号执行。 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在确定中标人前不接受关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质疑、投诉)、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 年7月-2019 年 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01月15日至 2020年01月2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2月17日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12分)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5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2分。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2分。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3分。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2分。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3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2分。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2分。 4.绿色设计(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0.5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5分。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 1.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5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公共建筑类(厂房、住宅、公寓类除外)项目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公共建筑类(厂房、住宅、公寓类除外)项目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1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单位承接的工程,否则不得分)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非本市企业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还须满足以下的核查认定要求:外省进市企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省内进市企业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非本市企业须提交“工程业绩汇总表”(表中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业绩完成单位”、“建设单位”、“开竣工时间”、“工程主要指标”、“业绩来源环节”),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苏建建管[2016]636号)。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如有重复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8.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 2、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投标文件的现场递交,且原件、备用介质文件(U盘)等材料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逾期递交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2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申工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8905139868 电 话:0518-81588890 85861167 传 真: 传 真:0518-8547997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1月15日至2020年01月20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1月15日至2020年01月20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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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20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吴工 |
| 电 话: | | 电 话: | 0518-81588890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479978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60980906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