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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高铁新城站前广场周边道路方案设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0-01-22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高铁新城站前广场周边道路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高铁新城站前广场周边道路方案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海县高铁新城站前广场周边;

2.2工程规模:果园路(纬园路-徐海路)新建工程;红线宽50米,L=153.7m;站西路(纬一路-徐海路)新建工程;红线宽30米,L=226.9m;站东路(纬一路-徐海路)新建工程;红线宽30米,L=426m;纬一路(站西路-和谐路)新建工程;红线宽20米,高铁站以西段L=162.5m,高铁站以东段L=829.2m;纬园路(东匝道-果园路)新建工程;红线宽20米,L=463.5m。

2.3招标范围:东海县高铁新城站前广场周边道路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施工配合)等;

2.4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其中①方案设计工期要求30日历天;②施工图设计工期要求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含甲方内部会审时间)。

2.5设计招标控制价:87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5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4)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1月22日至2020年01月31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政务中心五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30分

设计方案部分:60分

投标报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1)经评审的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2) 报价评审偏差: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1分,每降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

 

 

 

 

 

 

 

 

 

 

 

 

资信业绩

部分(30)

项目负责人

(满分6分)

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3分,同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加3分。

 

项目组其他人员

(满分9分)

项目组成员:

1、道路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3分。

2、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加1分。

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的,加1分。

项目负责人类似

业绩

(6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建安费或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工程投资金额为准)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设计单位企业类似

业绩(9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建安费或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工程投资金额为准)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以上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2.4

(2)

设计方案(60)

设计思路

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优:10分;良:9分;中:6分;差:4分;无:0分)(满分10分)

道路设计

结合现状,对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面结构方案进行论述,改造方案应全面、合理可行。(优:8分;良:7分;中:5分;差:3分;无:0分)(满分8分)

交通设计

对道路交通组织、交安设施、附属设施等提出相应的方案,合理可行。(优:8分;良:7分;中:5分;差:3分;无:0分)(满分8分)

排水设计

结合现状,分析当前排水存在的问题,与沿线的排水达标创建相结合,合理可行,内容详尽。(优:8分;良:7分;中:5分;差:3分;无:0分)(满分8分)

绿色设计及新技术的应用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海绵城市设计的综合考虑,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6分;良:5分;中:3.5分;差:2分;无:0分)(满分6分)

重点、难点分析

分析具有针对性,措施合理可行。(优:6分;良:5分;中:3.5分;差:2分;无:0分)(满分6分)

经济分析

投资估算编制文件内容完整、合理且相对准确。(优:2分;良:1.8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满分2分)

响应度

内容应有据可依,贴合现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优:8分;良:7分;中:5分;差:3分;无:0分)(满分8分)

保证措施

招标项目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以及服务保证措施。(优:4分;良:3.5分;中:2.5分;差:1.5分;无:0分)(满分4分)

注:设计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0)分

 

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报价得分:

(1)经评审的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2) 报价评审偏差: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1分,每降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地址:东海县富华西路培仁学校西侧路口

联系人: 沈学文                      联系人:刘燕                     

电话:15751199957                    电话:15961320166  

2020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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