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深加工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02-28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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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深加工产业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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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深加工产业园已经连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深加工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横一路东北侧地块 |
| 2.工程规模: 拟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0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900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其它配套设施用房4000平方米。项目绿化面积约16000平方米,广场面积约12000平方米,道路面积约6333.33平方米。购置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水泥稳定土拌合设备、水泥混凝土拌合设备、预制构件生产设备等相关配套设备200余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混凝土混合料90万吨,预制构件15万方的生产能力。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32002280101-BD-001 | 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深加工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 | 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深加工产业园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 73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
| 4.其他要求: 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深加工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深加工产业园已由 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连区开审备【2019】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横一路东北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6955.3平方米,约合205亩;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为73000平方米,其中:一期厂房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二期厂房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其中钢筋加工车间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预制砼构件车间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库房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砼箱梁预制场地约2300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道路工程面积约20700平方米,绿化工程面积约12300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13140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140万元,施工招标控制价12000万元、暂列金额1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0 年 4 月 15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0 年 6 月 4 日(施工前必须提供经业主书面确认并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2 年 4 月 15 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方案、初设和施工图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建筑材料节能环保深加工产业园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勘察工作;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报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一期沥青混合料生产设施及厂房、水泥稳定碎石生产设施及厂房、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二期预制构件生产及堆放作业区、石子破碎加工生产线及相应的库房及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3.2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19 年 2 月 28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19 年 11月 28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组成不超过2 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 (2) 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连建发【2019】182号: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至 2020年3月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采用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而其他倾向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经济标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设计说明 (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周边环境、交通、设计条件、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2. 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4. 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1分) 总平面布局 (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2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1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分)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1分) 5.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局、竖向布置图设计符合规划要求。(3分) 建筑功能 (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3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3分) 建筑造型 (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1分) 结构方案 (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设备方案 (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 (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1分) 设计深度 (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 (5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48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下浮数值的取值范围为3%、3.5%、4%、4.5%,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评标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设计管理方案 (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施工管理方案 (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2分)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参加答辩不得分 ;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书面答辩分值0-2分: 根据总承包项目经理对评委提出问题的理解是否清楚、回答的准确性,是否把握重点、表述是否清晰等方面进行打分。 注:本项根据投标人答辩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20页扣 0.1 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高得0.5分。 2、项目成员中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资格的或者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每提供一类的,得0.5分,最高得2.5分。 以上提供的人员不可重复计分,且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5 工程业绩(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 (1)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加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6)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连云港市连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8-82304258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横二路东北8号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孔华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5587011 电 话:0518-85176706/13775482595 传 真:0518-85587011 传 真:0518-85176706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特别提醒: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8905137238 18505182641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刘书丹 18651253807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2月28日至2020年03月06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2月28日至2020年03月06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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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横二路东北8号办公楼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孔华 | 联 系 人: | 陈工 |
| 电 话: | 0518-85587011 | 电 话: | 0518-85176706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176706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jiangsuxinde@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