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东海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二标段防渗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03-02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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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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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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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城市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二标段防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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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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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双店镇双店村310国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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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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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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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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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7222002290201-BD-002 |
东海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二标段防渗工程 |
填埋场库区防渗、渗沥液导排工程 |
4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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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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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 [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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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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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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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双店镇双店村310国道西侧;
2.1.2合同估算价: 235万;
2.1.3工期要求: 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4月3日,竣工日期: 2020年5月12日(具体开工日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
2.1.4 工程质量标准及等级: 合格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填埋场库区防渗、渗沥液导排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自2016年2月至今至少承揽过1个合同造价在 140 万元以上的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
3.3.1业绩证明要求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3.2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项目名称、合同价款、工程内容、竣工验收时间,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评委无法认定的视资格审查不合格。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执行。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东海县现有垃圾填埋场库容量不足,建设应急垃圾填埋场迫在眉睫,应急垃圾填埋场须确保2020年5月15日交付使用,项目签发中标通知书次日签订合同按时进场施工。依据中共东海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2月26日发布《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抓好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十个坚持”的实施意见》:“对来自省外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省内高风险地区及中风险地区和近期外出重点地区返回人员,按照县分类隔离指导意见实施隔离观察,精准有效做好居家和集中隔离工作,居家隔离要严格落实“四包一”工作机制。”本项目投标企业须严格按此《意见》执行,根据投标企业所在地风险等级,在东海县自行完成隔离工作,保证中标结果公告签发中标通知书次日签订合同按时进场施工。根据该《意见》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8)推荐品牌:本次招标防渗土工膜推荐品牌为:1、苏州吉事宜;2、仪征升力;3、扬州建安丽铂;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须在上述推荐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不得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
(9)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3月 2日至2020年3 月 6 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3 月 12 日9时00分。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5.3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时间有可能调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人发布的补充通知。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全部入围法、合理低价法 ;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评标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7.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评标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时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评分细则:
设评标价满分(100分)
①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评标价,下同)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评标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开标时由招标人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工程K2值取值为 95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评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评标价。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及其相对应的K值、K1值、Q1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备的摇号机上现场抽取确定。
8 .注意事项
8.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 2013 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0.1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东海县和平东路173号
联 系 人: 朱江
电 话: 135156010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别墅6-7-2
联 系 人: 孔亮
电 话: 13775444944,0518-87251856
2020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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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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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时间: 2020年03月02日至2020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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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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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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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时间 2020年03月02日至2020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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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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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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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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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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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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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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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东海县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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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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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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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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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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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朱江 |
联 系 人: |
孔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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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815601089 |
电 话: |
13775444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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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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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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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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