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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黄海大道(金桥路-玉竹路)及松花江路中云段红线外绿化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03-05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开发区黄海大道(金桥路-玉竹路)及松花江路中云段红线外绿化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黄海大道(金桥路-玉竹路)及松花江路中云段红线外绿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连开审批复【202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黄海大道(金桥路-玉竹路)及松花江路中云段红线外绿化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金桥路-玉竹路)及松花江路中云段

2.1.2建设规模:开发区黄海大道(金桥路-玉竹路)道路中分带绿化改造,及松花江路(原中云公路)段道路红线外绿化带,总长2.7公里,面积4.1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97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黄海大道绿化工程需在开工后30日内完成第一季草花栽植,并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草花换植)。(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10月 7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注:2020年6月初-9月底因气候原因,不宜进行绿化栽植施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体现城市产业风貌区特色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工程所有物资(苗木、配备设施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

黄海大道:养护:一级养护。管养时间:一年。

松花江路:养护:成活期养护。管养时间:一年。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金桥路-玉竹路)道路中分带绿化改造,以及松花江路(原中云公路)段道路红线外绿化带景观绿化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等;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苗木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土方水系、浇灌等项目的施工,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申请人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资质:申请人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时间为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1)2017年3月1日至今,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50万元及以上城市景观绿化等同类项目景观绿化的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为准,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3.2自2017年3月5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9年3月5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9年12月5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

号、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9】3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6.3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 3 月 5 日至2020年 3 月 1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4 月 9 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0 年4月9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设计单位须提供)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园林绿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5、联合体协议;(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连续6个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核验,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及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及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87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分

工程业绩: 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规定,本项目选择方法一或方法二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

1、投标报价(85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1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注: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
,K2=90%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注: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0.4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0.4分。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0.4分。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0.4分。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0.4分。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园林绿化专业)研究员级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7年3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50万元及以上城市景观绿化等同类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业绩。有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仅需提供设计合同,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工程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3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50万元及以上城市景观绿化等同类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业绩。有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单位承接的工程,否则不得分)

业绩必须为项目经理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仅需提供设计合同,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工程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如有重复按最高得分计取一次。(评分办法中涉及的全部证明材料应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8. 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开标系统。

8.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20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    话:0518-81088897  18360608195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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