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03-09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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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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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光谷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光谷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经济开发区昆山路东、剑墩路北 |
| 2.工程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30032万元。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31910300101-BD-001 | 光谷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 | 32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
| 4.其他要求: 光谷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谷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灌发改投资[2019]12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经济开发区昆山路东、剑墩路北; 2.1.2、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4.4公顷;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359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2000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15580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380万元,施工招标控制价14200万元、暂列金额1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2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0 年 4 月 16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0 年 5 月 16 日(施工前必须提供经业主书面确认并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1 年 3 月 2 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该工程需达到市优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整个光谷产业园项目14.4公顷的规划设计,包括现状分析、功能分区、总平面布局、交通组织等。光谷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光谷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含1#-6#楼厂房、开闭所、门卫室、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室外装饰、室内装饰(卫生间、楼梯间、消控室、传达室等公共部位,其他部位按毛坯、顶棚不粉刷考虑)、给排水、电气、消防、室外配套附属【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照明、给水管网、消防水管网、雨污水管网、景观绿化、变配电房(土建部分,不含供电设计)、停车位、大门(含精神堡垒)、围墙等】、设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泵房设备、风机等)等全部工程施工。 室内外供气、供暖、弱电、智能化、室内消防弱电、室内动力配电箱及线路(除电梯外)、室外动力电、雨水收集系统、饮水设备及线路、室内烟感、喷淋、排烟、抗震支架、红线外电力至各厂房变配电房供电电缆及管道等均不在本次招标施工范围。 (3)在施工图经甲方确认后,施工前编制施工图预算报甲方审核,在施工过程中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 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检测、材料检测、消防检测、质量检测、环境检测等所有工作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规划验收等),工程保修等工作; 4) 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 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 6) 现场三通一平。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86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3.2自 2018 年 3 月 9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19 年 3 月 9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19 年 12月 9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 (2) 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连建发【2019】182号: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6)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自行承诺并明确推荐材料所投的品牌产品(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品牌确定表》)。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开标现场原件核查,甲方同意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主要设备、材料推荐品牌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推荐品牌 1 外墙真石漆 久诺、涂耐可、亚士漆、三青、康曼丝、嘉宝莉 2 镀锌钢管 天津友发、徐州光环、无锡湖光、浙江金洲、余姚增洲 3 灯具 雷士、欧普照明、三雄极光、佛山照明 4 窗五金件 雅洁、名门、春光 5 开关插座 正泰、德力西、鸿雁、飞雕 6 门五金件 雅洁、顶固、名门、立新、新三星 7 电梯 日立、上海三菱、富士达、通力 8 电缆、电线 远东、上上、宝胜、起园、婺州、永通 9 外墙弹性涂料及内墙乳胶漆 多乐士、立邦、嘉宝莉、三青、康曼丝 10 塑料管 中塑、金牛、伟星、高峰、公元 11 钢材 山钢、马钢、日照钢铁、唐钢、鞍钢 12 水泥 海螺、中联、南方 13 电气元器件 德力西、正泰、人民、鸿雁、飞雕 14 水泵 南方、熊猫、凯泉 15 水箱 铭星、华达、东海 16 铝合金隔热窗、幕墙 铝材 豪美、栋梁、华铝、亚铝、华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开评标。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设计说明 (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周边环境、交通、设计条件、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2. 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4. 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1分) 总平面布局 (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2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1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分) 4. 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1分)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1分) 5.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局、竖向布置图设计符合规划要求。(2分) 建筑功能 (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3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3分) 建筑造型 (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1分) 结构方案 (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设备方案 (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 (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1分) 设计深度 (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 (5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下浮数值的取值范围为3%、3.5%、4%、4.5%,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设计管理方案 (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施工管理方案 (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2分)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参加答辩不得分 ;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书面答辩分值0-2分: 根据总承包项目经理对评委提出问题的理解是否清楚、回答的准确性,是否把握重点、表述是否清晰等方面进行打分。 注:本项根据投标人答辩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20页扣 0.1 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 2、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3、项目组成员中具有BIM证书(工信部或人社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以上提供的人员不可重复计分,且需提供注册证书、BIM证书、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5 工程业绩(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86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86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注: (1)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加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6)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零壹万元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0518-8816609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经济开发区西苑南路东侧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马工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8106492 电 话:0518-85176706/13775482595 传 真:0518-88106492 传 真:0518-85176706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特别提醒: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8905137238 18505182641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刘书丹 18651253807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3月09日至2020年04月10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3月09日至2020年04月10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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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云经济开发区西苑南路东侧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马晓羿 | 联 系 人: | 陈工 |
| 电 话: | 0518-88167166 | 电 话: | 0518-85176706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176706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jiangsuxinde@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