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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03-25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海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北至 310 国道、西至西门路、东至东盐河、南至纬五路。

 

2.工程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海州区城区道路配套污水管网。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62003240201-BD-001 海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主要建设内容是海州区城区道路配套污水管网,共涉及3个片区,分别为五片区、七片区、九片区;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54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可以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4.其他要求:   海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海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海州区城区道路配套污水管网。共涉及3个片区,分别为五片区、七片区、九片区;25条道路,管网总长度24500米,包括8170米DN200污水管道、2950米DN300污水管道、11850米 DN400污水管道、1530米 DN800雨水管道;建设检查井1331 座,其中664 座污水检查井、615 座砖砌小方井、52 座雨水检查井; 11780米人行道破除修复;8154米混合车道重修;3280米沥青路面破除修复;220米绿化提升和 57个路灯更换;及三个片区涵盖的消防栓(消防栓投标人自行考虑,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最终建设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160万元 
其中: 
1、设计费投标限价:160万元 
2、施工费投标限价:700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 
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254日历天,设计周期:50 日历天、施工周期:204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20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月9日,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 12月 30 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当符合相关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相关要求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设计成果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予补偿,设计成果也不予以退回。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等;
(2)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本项目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施工;包含:土方开挖、地基处理、管道敷设、设备安装、路面修复、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施工等;
(4)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5)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工程前期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 5 年的。
(4)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1月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规字〔2010〕7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   
(4)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包括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非项目负责人为代理人的拒绝参加投标;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8)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9)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
(10)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6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
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3 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4 月27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办法
本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而其他倾向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 3 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7 分) 1.在收集现状资料基础上,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 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2 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2 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2 分。
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方案,7 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4 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指标准确、合理,2
分。
4.环境影响分析能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2分。
3、设计深度(5 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 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2 分。
3.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 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1 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1 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体现绿色低碳理念,1 分。
5、经济分析(5 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2 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1 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1 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1 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
均值下浮 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1、总体概述(2 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质量控制、设计进度控制、设计服务、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难点和特点分析(2分) 对施工方案的难点、特点把握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 2 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机构配备,本项最多得2分: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 1 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5 工程业
绩(3 分) 投标人类似工
程业绩(1 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类似工
程业绩(2 分) 1、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高得 1 分。
2、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注:
(1)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加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记取。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6)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8、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
2、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5.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投标文件的现场递交,且原件、备用介质文件(U 盘)等材料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逾期递交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5.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 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海连西路28号花卉市场院内    地址:海州区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1708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董科长                           联系人:李建辉
电话: 13505130508                       电话:0518-81885068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3月25日至2020年03月31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3月25日至2020年03月31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州区海连西路28号花卉市场院内 地 址: 海州区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1708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董淑清 联 系 人: 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13505130508 电 话: 0518-81885068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21973735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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