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4-08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2020年施工项目预选招标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12001139901-BK-001
本招标项目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建函招【2016】784号及连建管函【2020】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2020年施工项目预选招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施工费约680万元
2.1.3工期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工期完成工程,暂定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或合同约定为准
2.1.4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地区2020年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施工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一个标段共分10个标包,采用预选招标方式,预选招标确定 12个预中标候选人、10个预选中标人,分配比例见表一;如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12家大于等于10家,前十名依次为10个预选中标人,其余为预中标候选人;如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10家大于等于8家,则划分为8个标包,确定8个预选中标人,其余为预中标候选人,分配比例见表二;如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8家时,进行第二次预选招标。
表一:
序号 |
标段名称 |
施工费分配比例 |
备注 |
1 |
连云港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2020年施工项目 |
每家预选中标人分配比例为:连云港地区施工费金额7%~20% |
|
表二:
序号 |
标段名称 |
施工费分配比例 |
备注 |
1 |
连云港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2020年施工项目 |
每家预选中标人分配比例为:连云港地区施工费金额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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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省内外市施工企业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即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且项目负责人须在核验名单内,具体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7月-2019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为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4.2.1。
6.1评标入围
6.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电子保函;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费率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6.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6.1.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2评分标准
6.2.1技术部分(3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施工组织方案(0-8分) |
针对工程特点结合相关要求和所提供的工程施工案例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合理、可行6-8分,基本3-6分,一般0-3分,不提供得0分。 |
2. |
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0-5分) |
体系完整、措施得力4-5分,基本2-4分,一般0-2分,不提供得0分。 |
3. |
安全保障体系及措施(0-5分) |
体系完整、措施得力4-5分,基本2-4分,一般0-2分,不提供得0分。 |
4. |
应急服务体系及措施(0-5分) |
体系完整、措施得力4-5分,基本2-4分,一般0-2分,不提供得0分。 |
5. |
现场服务能力(0-7分) |
在连云港地区具有工具及长期物资储备的库房:库房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7分,库房面积大于等于300平方米小于500平方米的得4分,库房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得0分。 注:场地为企业自有,应将产权证原件及两张库房照片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场地为租赁,应将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原件及两张库房照片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租赁时间不少于3年),否则不得分。 |
说明 |
技术部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6.2.2商务部分(2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企业业绩(0-10分) |
自2017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每个项目得1分;1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每个项目得0.5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10分。 注: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须原件扫描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2. |
投标文件综合响应情况(0-2分) |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或有偏差但能超过招标文件标准的得2分;投标文件内容或形式有差异但招标方能接受的,减0.2分/每项。 |
3. |
经营财务状况(0-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6年-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评审:每有一年满足净利润率≥5%且资产负债率≤80%的得1分,最高得3分。 注: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4. |
资信证明(0-3分) |
资信证明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无证明得0分。 注:资信证明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5. |
对供应商评价(0-2分) |
根据投标人以往承担过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履约(参考用户评价)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用户评价得优的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用户评价须加盖用户公章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6.2.3报价部分(50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Ql、Kl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8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8.4报价过程中,由于省5.0系统不支持费率报价,所以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制作工具里制作并上传到省5.0系统里的网上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均以元为单位,如投标报价为80%,则在投标制作工具里投标函报价部分填写:愿以人民币(大写):捌拾元,(¥:80元)的总价进行填写报价,投标报价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5本工程实行预选招标的方式,该招标估算金额和标包金额可能与实际金额有重大偏差,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报价。投标人一旦向招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和报价,该文件和报价就被视为在法律上有效,一旦中标,其投标报价就是中标价,也就是双方签订合同的合同价,不得随意撤回、更改。
招标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518-89189105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柳亚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46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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