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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百禄镇小宋庄新型社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04-0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县百禄镇小宋庄新型社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灌南县百禄镇小宋庄新型社区工程项目已经灌南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南县百禄镇百禄村村民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百禄镇小宋庄新型社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南县百禄镇百禄村

 

2.工程规模:  新建其中一期拟安置农户380户,新建用地200亩;二期拟安置农户370户,新建用地150亩;位于灌南县百禄镇百禄村,共使用建设用地331.36亩。规划建筑面积230000平方米,市政配套投入350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42003060101-BD-001 灌南县百禄镇小宋庄新型社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方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配套相关专业管线预埋等(除有线电视、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设计外)所有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配套相关专业管线预埋等(有线电视、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施工、预埋管线应包含在施工内容中)],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0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4.其他要求:   灌南县百禄镇小宋庄新型社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42003060101-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百禄镇小宋庄新型社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经【202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百禄镇百禄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南县百禄镇小宋庄新型社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百禄镇镇区北侧,距离镇政府仅 500 米;
2.1.2建设规模:一期规划用地面积为114306.61平方米(约171.46亩),建筑占地面积约24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129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58200.00平方米,可安置402户,配套建筑面积2550.00平方米,其它部分建筑面积为540.00平方米;建筑密度21.73%,容积率0.607。项目在建设以上主体建筑的同时,完成规划道路、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配电通信、绿化小品、停车位等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功能使用需要。(详见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1.3合同估算价:约13484.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5月20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3月 16 日。
2.2招标范围: 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方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配套相关专业管线预埋等(除有线电视、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设计外)所有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配套相关专业管线预埋等(有线电视、网络等应由专业部门施工、预埋管线应包含在施工内容中)],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2.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3.2.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2015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业绩。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自2018 年 4 月9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自2019 年 4月 9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自 2020年1 月 9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 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 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招函【2017】 12 号执行。项目负责人中标后无论有无在建工程,都将不影响该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并保证在岗履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承诺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2019年10月至 2020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 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 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4月09日至2020年4月1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5月11日10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 B 类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7、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9年10月至 2020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等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及投标人、法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能在岗履职的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2、省外施工企业提供资质《核验书》(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13、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14、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
15、项目负责人须在2015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业绩。(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
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 
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 
设计文件评审(得分12分及以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5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果出现第五名得分相同的,则同时进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初步设计文件:20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初步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建筑设计(3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专项设计,每个专业工程1分,共2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1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7.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9、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7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6%、7%(具体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且投标文件中必须有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得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工程业绩(1
分)
2015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分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分乘 0.7。
注:(1)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计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缺一不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
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供5套完整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资格审查文件应分别单独装订密封。
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技术标需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初步设计文件与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分别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
(1)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2)技术标封面封底均为白纸,且封面不允许标注任何内容。
(3)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A3文本五份)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A4文本五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
(4)技术标中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标中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分别密封,封袋外圴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內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县百禄镇百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百禄镇百禄村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党校教学楼4楼
邮    编:2235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朱书记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518-85402919
                                 电子邮箱:541547765@qq.com
2020年04月09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4月09日至2020年04月17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4月09日至2020年04月17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南县百禄镇百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 灌南县百禄镇百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党校教学楼4楼招标部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顾银峰 联 系 人: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电 话: 13951490928 电 话: 0518-85402919
  传 真:   传 真: 0518-8540291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5415477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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