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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 人才公寓项目徐圩新区云湖社区邻里中心沿街高层桩基及基坑支护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0-04-2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 人才公寓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 人才公寓项目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云湖社区邻里中心沿街高层桩基及基坑支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徐圩新区云湖西路西、徐圩大道北、规划11号路南

 

2.工程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1442公顷。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511170101-BD-009 徐圩新区云湖社区邻里中心沿街高层桩基及基坑支护施工 徐圩新区人才公寓26#-29#楼及地下室桩基施工,地下室基坑支护18m钢板桩和锚杆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地基与基础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的徐圩新区人才公寓已经由连发改投发【2013】2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圩新区云湖社区邻里中心沿街高层桩基及基坑支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徐圩新区人才公寓;
2.2 标段名称:徐圩新区云湖社区邻里中心沿街高层桩基及基坑支护施工;
2.3 标段编号:3207251511170101-BD-009
2.4 工程地点:徐圩新区;
2.5建设规模:总桩长约26000米,基坑深度4.8m。 
2.6 招标控制价:2181.089924万元;
2.7 工期:6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8 质量要求:等级为合格。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10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徐圩新区人才公寓26#-29#楼及地下室桩基施工,地下室基坑支护18m钢板桩和锚杆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4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施工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7月-2019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 本工程在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应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等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市建设局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原件扫描件须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4月20日至 2020年4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
付招标文件费用。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
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
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时应提供的资料:
6.1营业执照;
6.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3企业资质证书;
6.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6.5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证;
6.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7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8投标人承诺书(包括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和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信用承诺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款资格审查标准。
7.评标办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评标入围方法
根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
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
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
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可采用视频承诺(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
8.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4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  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18-81588890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4月20日至2020年04月24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4月20日至2020年04月24日

 

2.获取地点  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徐圩新区综合会馆302室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兵 联 系 人: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518-82256126 电 话: 0518-81588890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6098090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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