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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跳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项目-(海智路、昌兴路)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0-04-26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宋跳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宋跳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花果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宋跳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项目-(海智路、昌兴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高新区宋跳片区东北地块

 

2.工程规模:  建设基础设施及其他、生产研发、生产服务、综合服务4大板块,基础设施及其他板块包括道路建设与市政管网、能源中心建设、土地整理、环境绿化、垃圾收集系统建设、平台体系软件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生产研发板块包括通用厂房、研发厂房、共享智能工厂、云制造创客空间、龙头企业和中型企业生产基地建设,总建筑面积610830平方米;生产服务板块包括人工只能检验检测实验室、智慧供应链管理信息中心、智能仓库、VR/AR创新孵化平台、快速多材料云制造中心、中德4.0技术工人培训及共享服务中心,企业共享数字化展示馆等生产性服务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13100平方米;综合服务板块包括商务酒店与高层办公、酒店式公寓、中型综合商业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组成的邻里中心建设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12107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12003190101-BD-001 宋跳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项目-(海智路、昌兴路)施工 宋跳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项目-(海智路、昌兴路)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8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宋跳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高经复【20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花果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智路、昌兴路)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高新区宋跳片区东北地块。
2.1.2、建设规模:按城市支路标准新建;设计车速:正常路段30Km/h,交叉口15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2.1.3、招标控制价:2300.617303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宋跳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项目-(海智路、昌兴路)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省内外市施工企业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即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具体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2019年8月-2020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2020年4月3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方法: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7.1.2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确定评标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选择方法一与方法二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花果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成
联系电话:18961358829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061306882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4月26日至2020年04月30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4月26日至2020年04月30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花果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果山大道17-2-103室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成 联 系 人: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 话: 18961358829 电 话: 15061306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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