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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园工业邻里中心服务配套区(酒店区域)室内装修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05-28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园工业邻里中心服务配套区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园工业邻里中心服务配套区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园工业邻里中心服务配套区(酒店区域)室内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26省道以南、港前大道以东

 

2.工程规模:  总占地面积257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526.84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商业综合体,包括酒店和商业区两部分。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602170101-BD-010 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园工业邻里中心服务配套区(酒店区域)室内装修工程 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园工业邻里中心服务配套区酒店、地下室装修工程及部分零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8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招标条件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的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园工业邻里中心服务配套区已经由示范区备20140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园工业邻里中心服务配套区(酒店区域)室内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其中酒店区域约1.2万平方米,估算价约2800万元;
2.1.2 工程地点:徐圩新区226省道以南、港前三道以东;
2.1.3招标控制价: 27980464.64元;
2.1.4 工期:18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等级为合格。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1.6招标范围:徐圩新区节能环保科技园工业邻里中心服务配套区酒店、地下室装修工程及部分零星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附件2)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的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有效期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在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工程施工期间在岗履职。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
(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公开招标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非公开招标项目需提供招标人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业绩库数据的截图(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工作期间所承接的类似业绩,且自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发出时间至项目竣工验收时间,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须提供该类似业绩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证明(上传至诚信库)、中国建造师网查询结果截图(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3)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公开招标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非公开招标项目需提供招标人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类似业绩是指在投标人施工资质承接范围内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6)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7)类似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有变更情形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8)类似业绩的核查认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平台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须承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住建厅信用江苏、信用中国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信用中国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6.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6.3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3.6.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6.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有效的:
4.1营业执照(副本);
4.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
4.6项目负责人在类似业绩实施期间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公开招标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非公开招标项目需提供招标人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3条有关规定。
4.8投标人承诺书(含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为准,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业绩库数据的截图。
4.10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实施期间建造师注册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注:
(1)以上4.1~4.7项材料要求原件上传至诚信库;4.8~4.10项材料要求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除网上下载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05月28日至 2020年06月04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06月 09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 法人面谈
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可采用视频承诺(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
7.2本工程响应《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连建管【2020】48号文和《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连建管【2020】47号文。
8.评标方法
8.1评标入围
8.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二)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1.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1,K2=88%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格式须以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提供的文件、表格格式为准进行编制。
6、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物流服务中心                      中心425室
邮    编:222065                      邮        编:222065  
联 系 人:杨颙                        联   系   人:王思淼   
电    话:0518-82256126               电        话:0518-82256052   
电子邮箱:/                           电 子  邮 箱:1665129386@qq.com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5月28日至2020年06月04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5月28日至2020年06月04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综合会馆302室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兵 联 系 人: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518-82256126 电 话: 0518-82256052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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