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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连云港连云新城云计算中心土建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0-05-2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连云港连云新城云计算中心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连云港连云新城云计算中心已经连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连云港连云新城云计算中心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广州路、青岛路交叉口西南角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31908090101-BD-001 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连云港连云新城云计算中心土建施工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连云港连云新城云计算中心工程土建施工采购,包含土建、装饰、消防等内容;建设地点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建筑面积约14000㎡,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技术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36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连云港连云新城云计算中心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连云港连云新城云计算中心(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经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区经发备[2019]7号文件: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连云港连云新城云计算中心》(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连云港连云新城云计算中心土建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广州路、青岛路交叉口西南角。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连云港连云新城云计算中心工程土建施工采购,包含土建、装饰、消防等内容;建设地点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建筑面积约14000㎡,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技术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1.3招标控制价:4851.626662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2.1.4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5日,竣工日期:2021年 7 月10日。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中国移动江苏分公司连云港连云新城云计算中心土建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依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承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招标人不接收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或兼职提出的异议,投诉。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均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接受退休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10月-2020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各项活动。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 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 3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承诺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10时00分。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 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 2020 年6月10日10 时00 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2019年10月-2020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9.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0.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12.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3.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7 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8~13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入围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2)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3)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 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五)。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
下浮系数 K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共7个数值;
下浮率Δ取值范围为: 6%、7%、8%、9%、10%、11%、12%,共7个数值。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5)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路1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市委党校教学楼B408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朱经理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605138098                        电    话:0518-85402919 
10、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登入”栏(网 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5.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重要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5.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 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2020 年5月29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03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03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虎踞路59号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党校教学楼4楼招标部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朱汉培 联 系 人: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电 话: 13605138098 电 话: 0518-85402919
  传 真:   传 真: 0518-8540291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24265436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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