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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站花园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05-2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站花园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海州区血站宿舍、环保局宿舍、紫云公寓、工商局宿舍等小区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62005080201-BD-006 新站花园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项目建设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15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4.其他要求:   新站花园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海行审投[2020]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站花园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站花园小区位于海州区新浦汽车客运站东侧,人民路北侧,沈圩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总面积约298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道路全面升级改造;绿化改造;利用小区现状改建、合理补建机动车停车位,划设机动车停放点;增设交通标线、标志、标牌;疏理地下管网,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室外消防设施,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等安装安防设施;小区内公用设施、垃圾分类、健身器材(座椅等)进行改造;完善和规范路灯、消防等杆、管、线及设施设备;老旧围墙拆除改建;部分老旧建筑拆除。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相关内容要求。
2.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53万元 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9万元 
2、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1014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120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5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31日,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12月 7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项目建设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工程前期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7)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B 类))。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1月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及改造工程(不含工业厂房)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可提供规划部门批复的方案设计文件或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及苏清办相关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包括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总承包项目经理,非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代理人的拒绝参加投标;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19]2号文。
(9)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10)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5月  29日至2020年  6 月  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7 月 1日10: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选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纸质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纸质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及纸质资格审查资料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具有竞争性,判定是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资格审查(电子投标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设计、商务及技术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的由招标人决定。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4、工程业绩: 2 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1.设计说明
(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2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5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含附属)工程设计说明。0.5分
2.总平面布局
(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区域位置图说明及分析。2分
2.是否合理利用现有场地布置停车位、充电桩、绿地等;与周边环境协调。2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分
4.停车位及绿地规划按现状改善,布局合理可行。1分
5.总平面布局、综合管网规划设计符合规划要求。1分
6. 图纸改造与现有状况相匹配,并完善优化。1分
3.建筑功能
(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 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2分
3. 总图道路分析、立面效果、绿化分析、配套服务设施等是否与原建筑功能符合,附改造前后效果的对比图。3分
4. 管网布局是否符合建筑使用功能。2分
4.建筑造型
(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0.5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0.5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透视图、立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此项主要针对门卫、及各通道大门)2分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0.5分
3. 单体及道路设施等符合结构规范及标准要求。(此项主要针对道路、楼梯间粉刷等做法)2分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建筑产业化设计(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海绵城市理念与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1分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说明:设计文件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
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0
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 5%、4%、4. 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1分) 1.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
(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项目管理机构
(3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的如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1分。
2、拟派设计管理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有一个得0.5分,最高2分。
注: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6个月(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社保缴费证明,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职业注册资格为准,否则不得分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2分) 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需现场书面作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依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共2题,每题1分),由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书面作答,参加答辩的项目经理必须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答辩现场,否则本项不得分。
得分要点: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
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得 2 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
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得 1~2 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
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得 0~1 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
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得 0 分。
答辩环节注意事项:
(1)、只有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入围进入第二阶段开评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参加答辩,未入围第二阶段开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项目经理无需参加答辩;
(2)、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答题前现场核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原件,并宣布核验结果;
(3)、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分发试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试卷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打分。
注:(1)上述1-4项部分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工程业绩
(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7年1月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及改造工程(不含工业厂房)工程总承包的,有一个得1分,如仅为设计业绩有一个得0.8分,如仅为施工业绩有一个得 0.7分,只计取得分最高的一个业绩,最高得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7年1月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及改造工程(不含工业厂房)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EPC)的,有一个得1分,如仅为设计业绩有一个得0.8分,如仅为施工业绩有一个得 0.7分,只计取得分最高的一个业绩,最高得1分。
注:(1)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可提供规划部门批复的方案设计文件或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记取。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6)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投标文件中制作要求
10.1 本项目招投标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设计文件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和网络上传投标文件结合的方式,其余投标文件(商务标、经济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业绩等)采用网络上传投标文件的方式。
10.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纸质资格审查资料)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 CA 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 CA 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10.3 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 U 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10.4 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10.5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5.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国信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8905137238
18505182641
广联达软件 郑磊 13812332568
连云港刘书丹 1865125380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29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                     阳光大厦A座1501、1502
花卉市场院内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刘兵役                      联 系 人:严小英
电    话:15861230365                 电    话:0518-85193988/18936637210
                                                   2020年5月29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05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05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28号花卉市场院内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1502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兵役 联 系 人: 严小英
  电 话: 18936670365 电 话: 18936637210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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