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6-03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本招标项目 海陵西路(自清路—幸福路)改建工程 已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东发改复【2020】35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陵西路(自清路—幸福路)改建工程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海陵西路西起自清路,东至幸福路;
2.2 工程规模:道路改建施工,路线全长约498.305m;
2.3 招标范围:海陵西路(自清路—幸福路)改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 “三管”、 “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90日历天,与施工期同步,自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 监理招标控制价:12万元 ;
2.6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监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不再把“在监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文执行。
项目总监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大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确定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6)本工程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60 分 监理方案: 24 分 项目管理机构: 6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7 分 类似工程业绩: 3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的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评标价和二个最低评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B =12万元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注:本项目评标选择方法四)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60分 | ||||
监理方案 (24)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0-3分); 企业获得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体系认证的,得1分 |
4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0-3分); 企业获得市政公用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
4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0-2分); 企业获得市政公用工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
3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2分 | |||||
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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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答辩 |
总监在评标环节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两个问题,每个问题评分分值各1分 |
2分 | ||||
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取得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 2、取得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满3年及以上加2分(年限以资格证书签发时间为准); 3、取得建设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非地方职称); 4、取得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满三年及以上得1分。 注: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诚信库链接原件扫描件为准。 |
6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
1、自有检测设备得4分:水准仪、全站仪、经纬仪、混凝土回弹仪,设备齐全得4分。每少一件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检定证书扫描件或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原始发票扫描件)。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或投标人自有专业检测资质得3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或无自有检测资质的得0分。 注:上述试验设备、联营协议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委审查已上传的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
7分 | |||||
类似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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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3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类似市政道路工程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说明: (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上传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缺项不计取;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证明材料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完成相关资料上传,并保证完整、真实有效。投标文件中未上传或企业诚信库中无法获取将不予计分。 (3)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4)提供的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总监姓名、工程内容、工程规模、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 (5)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3分 | |||||
5.1获取时间: 2020年 6 月 3 日至2020年 6 月 8 日 。
5.2获取方式: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招标文件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24 日 09 时00分,地点为 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政务中心五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8.1本次招标要求提交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特别提醒: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
8.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8.3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8.4“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8.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人: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3号 地 址:东海县富华西路68号御府4#楼1-406
邮 编: 222300 邮 编: 222300
联 系 人: 任豪 联 系 人: 李景民
电 话: 18036585517 电 话: 15861290869/18261306699
2020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