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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开发区创智街区体育公园景观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0-06-16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开发区创智街区体育公园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004100102-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开发区创智街区体育公园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开审批复【202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开发区创智街区体育公园景观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与创智街东北角

2.1.2建设规模:总面积约14400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7800平方米;道路铺装面积6600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277880.05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2.1.5 .1 工程所有物资(苗木、配备设施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1.5 .2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

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铺装、绿化、室外路灯、给水及排水、排盐。(主要实施内容包含铺设透水混凝土、透水砖路面及石材路面;新建花池挡墙;苗木种植和养护(绿化成活后养护期一年);路灯及管线敷设;新建水表井,给水管道敷设及新建单篦雨水口、雨水检查井及雨水管道敷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含有景观绿化或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

3.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证明的交纳单位为准。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以诚信库获取的

为准);根据住建部2009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2.3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3.2.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2.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438万及以上的园林绿化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是指园林绿化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要求为原件扫描件)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3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本次招标不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清办(2011)9号文、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欠(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近6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0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备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在开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承诺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原件扫描件须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6月16日至2020年06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30日上午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3)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为(2019年12月—2020年0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5)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标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100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两种计算方法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K值或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直至抽取成功。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核,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方法一: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B。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0%。Q1、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 连云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18-858829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9号泰达大厦1楼门面(建信招标)

联 系 人:     夏工       

电    话:   15151263699       

2020年06月16日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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