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曲阳乡改善农民住房条件配套道路--赵城路及北环路东延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06-19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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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曲阳乡改善农民住房条件配套道路--赵城路及北环路东延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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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东海县曲阳乡改善农民住房条件配套道路--赵城路及北环路东延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曲阳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曲阳乡改善农民住房条件配套道路--赵城路及北环路东延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曲阳乡 |
| 2.工程规模: 赵城路道路约1.4公里,北环东路道路约0.5公里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21909110110-BD-001 | 东海县曲阳乡改善农民住房条件配套道路--赵城路及北环路东延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 | 在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各阶段勘察、测绘工作、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赵城路的道路(道路面层及基层工程、过路管道等隐蔽工程、交通工程(标线)),北环东路的道路(道路面层及基层工程、过路管道等隐蔽工程、交通工程(标线))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 7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其他要求: 东海县曲阳乡改善农民住房条件配套道路--赵城路及北环路东延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曲阳乡改善农民住房条件配套道路--赵城路及北环路东延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复【2020】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曲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 自筹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曲阳乡改善农民住房条件配套道路--赵城路及北环路东延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曲阳乡; 2.1.2建设规模:赵城路道路约1.4公里,北环东路道路约0.5公里; 2.1.3招标控制价:2120万元,其中:设计费用投标限价40万元,施工费用投标限价1975万元,其中暂列金额10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7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 年7 月2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8月5日,工程竣工日期:2020 年10月5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 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 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在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各阶段勘察、测绘工作、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赵城路的道路(道路面层及基层工程、过路管道等隐蔽工程、交通工程(标线)),北环东路的道路(道路面层及基层工程、过路管道等隐蔽工程、交通工程(标线))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2.2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 3.2.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 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 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 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 6 号、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 函〔2017〕12 号执行。 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接受关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质疑、投诉)、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12月-2020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 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 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非项目负责人为代理人的拒绝参加投标;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 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6月19日至 2020年6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7月2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件: 6.1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6.2企业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6.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职称证书); 6.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 B 类证(如为建造师需提供此项); 6.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由连云港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8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19年12月至 2020 年5月) 6.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0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1省外施工企业提供资质《核验书》(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6.12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线下先开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初步设计文件合格(得分≥15分)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初步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 5 名的投标人才能 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由评委进行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 继续评审,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第二阶段:开标时,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 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 入,并按设计、商务及技术得分高低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 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 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1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初步设计文件 (25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 新颖。(1 分) 2.简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1 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 功能需求。(1 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 求。(1 分) 2.技术方案(12分) 1.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3 分) 2.设计原则。(3 分) 3.设计依据。(3 分) 4.各专项(附属)工程设计方案。(3 分) 3.设计深度(4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 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 编制深度规定》。(2 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1 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1 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 (1 分) 5.经济分析(2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5 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0.5 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0.5 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5 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K(K 取值为 3%、3.5%、4%、4.5%, 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 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 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1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 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7.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8.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进行评分。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 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 的问题(以书面为主)。 得分要点: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 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得 1 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 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 得 0.5~1 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 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得0~0.5 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 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得 0 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扣完 10分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个得1分,具备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个得 0.5分,最高得2 分。 注: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 (1分) 2016年1月 1 日(含)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12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 1分,最多得 1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分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分乘 0.7。 注:(1)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 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计 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缺一不可。(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4)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及造价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 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 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评标办法说明: 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装订在标书内,原件在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无原件或原件不全不得分。 2、提供的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曲阳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东海县曲阳乡驻地 地 址:江苏省东海科教创业园区五楼505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宁主任 联 系 人:张捷 电 话:15151278669 电 话: 0518-85838386、15905132148 传 真: 传 真:0518-8583838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402782664@qq.com
2020年 6 月19日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24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24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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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东海县曲阳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东海县曲阳乡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宁飞 | 联 系 人: | 张捷 |
| 电 话: | | 电 话: | 15905132148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