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6-3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太平康居三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康居三期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行审【2020】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平康居三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村育才路以南,幸福路以西;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33172.56 ㎡,约合 49.76 亩,总建筑面积约 17850.00 ㎡。本项目为两层住宅(不少于90户,不超过100户),配套建设配电房、水泵房及其他用房等;配套建设水、电、燃气、通讯等公用设施工程和项目区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广场、道路、停车场及绿化等;此外,还包括项目区南侧9米宽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本工程应做到雨污分流,并建设集中式化粪池,项目区污水管网应延伸至康居二期北侧并接入污水主管网(管网长度约400余米);本工程的电力、电信、给水、雨水、污水等管线应全部采用地埋方式敷设,燃气、热力管线位置在方案中预留,同时须与项目周边做好驳接工作,本工程的电力、电信、给水、污水工程须做到家家入户;
2.3 招标范围: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315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55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连建发【2018】421 号文等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苏建招办[2019]2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文件。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本项目要求项目总监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42 分
监理方案: 24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8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 分
类似工程业绩: 8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决定。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本项目选择方法四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42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42分
监理方案
(24分)质量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3分
进度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3分
投资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3分
安全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3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3分
组织协调方案 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 3分
监理工作制度 有具体工作制度 3分
技术建议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3分
注:(1)监理方案内容应齐全完整,如有缺项,该项不得分。
(2)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含总监答辩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项目监理机构(18分)
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所学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的(包括工民建、建筑施工管理、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城镇建设等,以学历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注:证书以上传至诚信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2、具有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的得4分。
3、具有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的得2分。 6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本项目最低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土建1人、电气1人);监理员2人,不含总监。(电气专业包括电气自动化、电子、建筑智能化、电气工程、电气技术、工业电气自动化。)满足要求得6分,否则不得分。 1、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同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专业为安装工程的,得2分。
2、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分。
职称要求:监理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不含总监。
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六个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12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1、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测地型GNSS接收机、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混凝土回弹仪、接地电阻测试议)得7分,每缺1件扣1分,无检测工具得0分。(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在有效期内检定/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中,否则不得分)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1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说明:检测工具的发票、试验设备发票或联营协议(在有效期内)等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8分
类似工程业绩(8分)
1、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以来监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类似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自2016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类似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3、企业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的说明:
A、以上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为业绩证明。
B、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C、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为准,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
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各项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D、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厂房除外)。 8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30日— 2020年7月6日。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
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7月23日上午10时 00 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9、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蒋主任 联 系 人:李强
电 话:0518-87452001 电 话:18036600622
特别提醒: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5.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 CFCA 国信 CA
联系人 孙丽丽 18005133017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
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 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