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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路(振华路-北京路)道路出新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0-06-3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振兴路(振华路-北京路)道路出新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振兴路(振华路-北京路)道路出新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花果山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振兴路(振华路-北京路)道路出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宋跳片区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12006240001-BD-001 振兴路(振华路-北京路)道路出新工程施工 铣刨原沥青路面,新做沥青路面及水稳补强层,管道清淤,更换井盖、新做标志标牌和标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振兴路(振华路-北京路)道路出新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振兴路(振华路-北京路)道路出新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督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振兴路(振华路-北京路)道路出新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高经复【2020】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花果山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振兴路(振华路-北京路)道路出新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振兴路(振华路-北京路)道路出新工程                                   
2.1.2标段名称:振兴路(振华路-北京路)道路出新工程施工                                                  
2.1.3建设地点: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宋跳片区                                               
2.1.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06.818067万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铣刨原沥青路面,新做沥青路面及水稳补强层,管道清淤,更换井盖、新做标志标牌和标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12月至2020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4.2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无“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不再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不接受关于在建工程的投诉。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1、本工程招标执行连清办及苏清办相关文件。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接受其报名,投标将被否决。
3.8.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8.3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
3.8.4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
3.8.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
3.8.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3号文件规定进一步简化省外建筑企业(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进苏资质资格核验手续的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进入平台下载核验书上传于投标文件。
3.8.7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8.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8.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06 月 30日至2020年 07 月0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20年 06 月 30日至2020年 07 月07日;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07月 15 日15时 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评标入围环节和入围的投标人数量。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项目采用均值入围法。
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 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 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9家和平均值以下11家,合计数量R=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说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1.3评标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100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规定: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由招标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本工程选用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三种计算方法由招标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K值或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直至抽取成功。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核,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方法一: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B。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0%。Q1、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8、其他
8.1、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及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8.2 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
8.2.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或信访人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投诉程序的,导致浪费行政资源,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其行为可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承诺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
 8.2.2、异议投诉人不经过法定主诉渠道方式,以信访、举报等方式反映情况。相关部门应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甄别.属投诉性质,按投诉进行处理;属违法性质的,按行政处罚处理。对故意利用异议、投诉或信访、举报等方式获取不法利益的行为,将从严处理。
8.2.3、因处理异议而暂停招标程序的,招标人作出书面回复且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即可视情况恢复招标工作。异议人无故拒不接收异议答复的,招标人可采用电话通知、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告知异议人,告知后即视为已经收到异议回复。
8.2.4、撤诉或撤销信访举报等行为,不影响招投标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对存在间题的继续调查和处理。
8.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花果山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9号泰达  
科技创业城2号楼7层                      大厦1楼门面(建信招标)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韩处长                            联 系 人:    夏加红                    
电    话:0518-81888891                      电    话:   15151263699                     
 2020 年 06 月 30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4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5.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 孙丽丽 18005133017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5.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C 座。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B 座。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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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1381233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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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名称:CFCA 孙丽丽 18005133017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6月30日至2020年07月07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6月30日至2020年07月07日

 

2.获取地点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花果山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科技创业城2号楼7层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9号泰达大厦1楼门面(建信招标)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韩良 联 系 人: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电 话: 0518-81888891 电 话: 15151263699
  传 真:   传 真: 0518-85890669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869069887@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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