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设施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07-02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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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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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设施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至规划路、西至金桥路、南至昌圩路、北至礼仪大道 |
| 2.工程规模: 230987.99平方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71905090102-BD-005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设施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 公用及辅助设施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场区绿化(含绿化灌溉)、特色景观灯、场区亮化(含庭院照明、景观亮化、楼体亮化)、医药主题公园、土方及种植土回填、雕塑、园区标识、广场铺装、景观步道、及中华药港导视牌、广告牌等施工,以及完工验收合格后两年二级养护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 16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其他要求: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设施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连开委备【2019】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用及辅助设施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 2.1.2、建设规模: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包括1#-10#建筑物,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其中含医药公共平台(安评中心)、医药生产示范工厂、医药研发加速器、医药研发孵化器。公用及辅助设施二标段包括场区绿化(含绿化灌溉)、特色景观灯、场区亮化(含庭院照明、景观亮化、楼体亮化)、医药主题公园、土方及种植土回填、雕塑、园区标识、广场铺装、景观步道、及中华药港导视牌、广告牌等。 2.1.3、招标限价:3983.58万元 2.1.4、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其中:(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公用及辅助设施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场区绿化(含绿化灌溉)、特色景观灯、场区亮化(含庭院照明、景观亮化、楼体亮化)、医药主题公园、土方及种植土回填、雕塑、园区标识、广场铺装、景观步道、及中华药港导视牌、广告牌等施工,以及完工验收合格后两年二级养护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单位具备:企业营业执照中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3.2.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11月-2020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2日至7月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68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分 工程业绩: 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功能分区明确合理,满足招标要求,各功能面积配置合理。 5. 空间处理、造型设计以现代、简洁、大气、庄重为主格调。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4.绿色设计(1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5.5%(4%、4.5%、5%、5.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或者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得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注:(1)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2)请将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 5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须提供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并现场递交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特殊环境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9.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9.5、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电话: 0518-802181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联系人:穆工 电话:0518-85830222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孙丽丽 18005133017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7月02日至2020年07月06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7月02日至2020年07月06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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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殷工 | 联 系 人: | 穆工 |
| 电 话: | 0518-80328937 | 电 话: | 0518-85830222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