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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浦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0-07-02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浦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浦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行审【2020】7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智浦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浦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浦南镇西部,南至龙浦大道、西至江浦新村一期、北至田间路、冬至排水渠,江浦村党群服务中心以北;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54914.36 ㎡;约合82.37亩。总建筑面积25814㎡。其中,低层双拼户型 A 6696 ㎡;低层双拼户型 B10368 ㎡;低层双拼户型 C 7748㎡;低保户住宅 732㎡;配套用房270㎡;并配套建设水、电等公用设施工程和项目区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广场、道路、停车场及绿化等;
2.3 招标范围: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最高限价:82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连建发【2018】421 号文等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苏建招办[2019]2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文件。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本项目要求项目总监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出席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方法三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出席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2日— 2020年7月8日。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
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7月13日15时 00 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9、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注: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智浦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           地    址:连云港市市委党校教学楼4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蒋主任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7452001                  电    话:0518-85402919

特别提醒: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
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
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
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5.0 版招投标系统
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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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
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
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
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
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 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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