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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信息发布时间:2020-07-20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恒隆水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大浦路1号

 

2.工程规模:  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4.8万m3/d,本期工程包括对现状污水厂的提标改造4.8万吨/d和新建5.2 万吨/d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达到10 万吨/d。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72007140002-BD-001 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本项目勘察(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地质补勘)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包含桩基、结构、建筑、暖通、电气、道路及附属配套工程、绿化、给排水、消防及装修;工艺设备改造更换引起的配套基础、管道、电气、现场清理等相关附属工程改造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配套管网等所有工程施工)、试运行(联合试运转,包含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材料、药剂、油燃料和动力的消耗,机械和检测设备使用费,工具用具和低值易耗品费,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及其他全部费用)、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整体移交及缺陷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的全部工作。本项目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工程等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以及施工改造期间为保障污水厂持续稳定运行而采取的所有设施和措施,对厂区既有构筑物、房屋、绿化、道路、管线等设施因施工破坏后的维修恢复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实现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449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开审批复(2020)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恒隆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大浦路1号。
2.1.2建设规模: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4.8万m3/d,本期工程包括对现状污水厂的提标改造4.8万吨/d和新建5.2 万吨/d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达到10 万吨/d。
2.1.3合同估算价:21003.52 万元(其中包含暂列金额1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449日历天,节点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020年12月底完成地基基础工程,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试运行。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发包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符合当地公安消防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环保、公安消防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本项目勘察(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地质补勘)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包含桩基、结构、建筑、暖通、电气、道路及附属配套工程、绿化、给排水、消防及装修;工艺设备改造更换引起的配套基础、管道、电气、现场清理等相关附属工程改造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配套管网等所有工程施工)、试运行(联合试运转,包含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材料、药剂、油燃料和动力的消耗,机械和检测设备使用费,工具用具和低值易耗品费,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及其他全部费用)、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整体移交及缺陷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的全部工作。本项目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工程等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以及施工改造期间为保障污水厂持续稳定运行而采取的所有设施和措施,对厂区既有构筑物、房屋、绿化、道路、管线等设施因施工破坏后的维修恢复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实现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2)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号、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
〔2017〕12 号执行。
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在确定中标人前不接受关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质疑、投诉)、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 违反法定投诉程序不经过法定主诉渠道方式异议投诉的,投标单位承诺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19 年11月-2020 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07月20日至 2020年07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8月20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条。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8. 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
8.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上传,且网络投标CA 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 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 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特殊环境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8.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 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8.5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  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恒隆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2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                          电    话:0518-81588890  85861167
传    真:                          传    真:0518-8547997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0年07月20日



附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21分)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5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1、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5 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4、项目管理机构:3分
5、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对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特性、功能深刻理解,设计说明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方案论述的详尽程度及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4分)
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污水厂提标扩建改造的要求,设计方案需要包括污水厂现场踏勘资料及分析说明等。(3分)
2.技术方案(15分) 1.对污水厂现状存在问题分析透彻;提出出厂水水质达标的技术解决方案。(2分)
2.对污水厂现有的工艺、电气、仪表、自动化设备使用情况分析准确;并对老旧设施提出合理的更新改造方案;污水厂新旧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兼容、设计合理,可以远程、现场控制运行等,满足现代化水厂设计运行要求。(4分)
3.专业(包含但不限于工艺、建筑、结构、电气、自控、经济等专业内容)工程设计方案。(2分)
4.方案设计方法正确,处理流程及总图布置科学合理,各构筑物设计合理准确,充分考虑各构筑物以及和现有的设施有利衔接,节省投资和占地,便于实施。(3分)
5. 对污水处理厂的设备选型能体现节能、高效、环保、运行可靠等。(2分)
6.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2分)
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分)
2.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分)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酌情打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0~1分。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0~1分。
5、经济分析(5分) 1.提标改造项目投资概算编制内容完整、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定和有关政策文件;0~3分。
2.污水厂提标改造处理成本分析合理,计算内容及数据详实且相对准确;0~2分。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设计文件中的设计概算(非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6%(具体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4.采购管理方案(2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1分;或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5 工程业绩(1分) 工程总承包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15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规模1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3)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规模以原始合同为准。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认定以原始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规模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同时递交,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印件均不视为原件。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7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7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恒隆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大浦工业区大浦路1号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2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艳玲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518-85522196 电 话: 0518-81588890
  传 真:   传 真: 0518-85841997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609809064@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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