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国际贸易(展览)中心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07-24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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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国际贸易(展览)中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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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连云港国际贸易(展览)中心改造项目已经连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金海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国际贸易(展览)中心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连云区,南侧为国展路,西侧为海棠北路,东侧及北侧为海滨大道 |
| 2.工程规模: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32005060101-BD-001 | 连云港国际贸易(展览)中心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 24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全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 4.其他要求: 连云港国际贸易(展览)中心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国际贸易(展览)中心改造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经发局以连区经发备〔202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金海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国际贸易(展览)中心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 2.1.2建设规模: 连云港国际展览中心始建于1998年,该建筑面积29995.7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208.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787.38平方米。 本次改造内容主要为: (1)将原展览建筑划分为两大区域,西区改造为政务服务及办公功能,改造面积约18600平方米;东区改造为展览展示、办公及后勤辅助等功能,改造面积约为8200平方米。 (2)将内部空间重新划分,层数为四层。增设非结构性吊顶,使内部空间层高符合实际使用功能,同时结合新的吊顶空间敷设新功能所需要的设备管线。 (3)更新与取消部分玻璃屋面; (4)对原建筑电气、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给排水系统、装饰装修等进行改造 2.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5640万元; 其中:设计费投标限价380万元;施工费(含设备采购)投标限价15260万元(其中含暂列金额92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50日历天,包括:初步设计时间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9月1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9月25日(具体单项工程的开工日期见甲方通知),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5月7日。 节点工期要求:根据招标人现场施工计划制定。 2.1.5其它: 本标段是在方案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1.6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工程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外附属配套设施设计工作,还包括幕墙、钢结构、内装、亮化等专业设计和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等; 2)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本项目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施工(含拆除改造); 4)施工期BIM技术应用; 5)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6)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具体要求和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如是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 3.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4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7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地上单体工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类似工程: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展览建筑,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4)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 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全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6.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 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文、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 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 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规字【2010】7 号文、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项目负责人应在核验名单内。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发[2018]421 号执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包括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其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7月24日至 2020 年7月30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lygweb/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9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合格分15分)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是否具有竞争性确定是否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竞争性判断的依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定量评审”法,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
7.1综合评分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9、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9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1页扣0.1分,总扣分最多2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机构人员配备,本项最多得2分: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及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不超过0.5分) 3、项目管理机构中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不超过0.5分) 注: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提供原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地上单体工程建筑面积达到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地上单体工程建筑面积达到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类似工程是指: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展览建筑,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7.2定标方案 7.2.1集体议事法: (1)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2)招标人在择优时可重点考虑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方案的优劣、拟派项目组成员的能力与水平等因素。 7.2.2定标因素: 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附于投标文件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如有考察)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以下为定标主要因素: (1)设计文件 (2)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3)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仅限于房屋建筑工程类业绩); (4)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5)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 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6)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7)投标人在过去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①在集团内项目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②参加集团内项目投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③参加集团内项目投标,异议投诉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与集团内企业发生法律纠纷,给集团造成不良影响的。 7.2.3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执行连城建发【2020】72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评定分离”方式招标项目实施方法》的通知)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5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 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 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 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4、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的定标理由、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7.2.4发布中标人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7.2.5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除外)。 9.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部分),且CA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3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或者光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9.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9.5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金海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日照路 地址: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10楼 与金海路东南美食水岸8号楼南区 邮编: 222000 邮编: 222000 联系人: 龙工 联系人: 冯工 电话: 0518-82233928 电话:0518-85522323 传真: 0518-82233933 传真:0518-85602024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0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0日 |
| 2.获取地点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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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金海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日照路与金海路东南美食水岸8号楼南区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10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龙工 | 联 系 人: | 冯志刚 |
| 电 话: | 0518-82233928 | 电 话: | 0518-85522323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602024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gzlxqr@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