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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文化墙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0-10-21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文化墙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文化墙工程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文化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  文化墙位于佟圩路两侧,北起东方大道,南至港城大道,佟圩路两侧,北起东方大道,南至港城大道,东侧长约1458米,西侧围墙长约1431米,共长约2889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72010190002-BD-00101 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文化墙工程施工 文化墙位于佟圩路两侧,北起东方大道,南至港城大道,佟圩路两侧,北起东方大道,南至港城大道,东侧长约1458米,西侧围墙长约1431米,共长约2889米。 3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文化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连开审批复【2020】7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文化墙位于佟圩路两侧,北起东方大道,南至港城大道,佟圩路两侧,北起东方大道,南至港城大道,东侧长约1458米,西侧围墙长约1431米,共长约2889米。
2.1.3、招标控制价:5502879.8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佟圩路(东方大道~港城大道)文化墙工程施工,文化墙位于佟圩路两侧,北起东方大道,南至港城大道,佟圩路两侧,北起东方大道,南至港城大道,东侧长约1458米,西侧围墙长约1431米,共长约2889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省内外市施工企业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即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且项目负责人须在核验名单内,具体详见苏建规字〔2010〕7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2020年3月-2020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10月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1企业营业执照
6.2企业资质证书 
6.3安全生产许可证
6.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6.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
6.7投标人承诺书
6.8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6.9省外资质核验书
6.10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基准价的确定:按“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评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下列二个评标办法之中随机抽取一个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注: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中路8-1号楼18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焦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896611008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9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9日

 

2.获取地点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新海连大厦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中路8-1号楼18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 焦工
  电 话: 0518-85882981 电 话: 18896611008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1209020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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