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梧桐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10-23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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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14号地块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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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高新区14号地块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海梧桐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高新区凤舞路北、凤鸣路南、学院路西 |
| 2.工程规模: 地块面积41786.15平方米(A区:34908.5㎡,B区:6877.65㎡)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12003180101-BD-001 | 金海梧桐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设计范围:初步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绿建设计、人防设计、装配式设计、幕墙、公共部位内装(含单元门厅、入户大堂、电梯厅、楼梯间、水泵房、配电房、架空层等)、营销中心内装、样板房内装、保障房内装、养老用房内装、室外弱电(三网合一)、消防、道路、智能化、综合管线(小区内室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水池及小区内强电管网、配电房出线电缆等)、景观绿化、标识标牌、太阳能热水器、非居民变配电、居民变配电、燃气、集中供热、自来水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工程的设计、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桩基、基坑围护、土方、土建、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防雷、智能化、幕墙、公共部位装修、营销中心装修、样板房装修、保障房装修、养老用房内装、三网合一、景观绿化、标识标牌、亮化、信报箱、管线综合、太阳能热水器、非居民变配电、居民变配电、燃气工程、集中供热、市政道路、铺装、自来水、电梯等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远程联网、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等至取得竣工备案表的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1.2.3 其他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景观及管网的开口申请、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除外)、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 82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其他要求: 金海梧桐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 的 金海梧桐苑项目 已由 连云港市发改委的连发改备【2020】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海梧桐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凤舞路北、凤鸣路南、学院路西; 1.1.2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基地面积约41786.15m²,(A区:34908.5m²,,B区:6877.65m²),总建筑面积113318.46m²,,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78020.47m²,,不计容总建筑面积35297.99m²。 整个地块(单体1-3#楼、5-11#楼),其中包括A区3栋8层住宅建筑(1#、2#、3#楼)、2栋10层住宅建筑(5#、6#楼)、3栋17层住宅建筑(7#、8#、9#楼)、1栋2层物业社区用房(10#楼)、及小区大地下室(基坑深度为4.5m-5.2m,地形为复杂工程,安全防护等级为一级),B区1栋4层公共服务设施用房(11#楼)的单体。 1.1.3招标控制价: 3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设计费180万元 ,施工费3462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00万元 1.1.4工期要求: 8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800 日历天。 1.1.5 其他 :本标段是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1.2、招标范围: 1.2.1设计范围:初步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绿建设计、人防设计、装配式设计、幕墙、公共部位内装(含单元门厅、入户大堂、电梯厅、楼梯间、水泵房、配电房、架空层等)、营销中心内装、样板房内装、保障房内装、养老用房内装、室外弱电(三网合一)、消防、道路、智能化、综合管线(小区内室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水池及小区内强电管网、配电房出线电缆等)、景观绿化、标识标牌、太阳能热水器、非居民变配电、居民变配电、燃气、集中供热、自来水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信、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工程的设计、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1.2.2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桩基、基坑围护、土方、土建、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防雷、智能化、幕墙、公共部位装修、营销中心装修、样板房装修、保障房装修、养老用房内装、三网合一、景观绿化、标识标牌、亮化、信报箱、管线综合、太阳能热水器、非居民变配电、居民变配电、燃气工程、集中供热、市政道路、铺装、自来水、电梯等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远程联网、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等至取得竣工备案表的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1.2.3 其他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景观及管网的开口申请、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除外)、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1.2.4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2.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如是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2.2.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2.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2.3.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7年 1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6.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原件扫描件并提供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 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2)施工业绩:自 2017年 1 月 1 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6.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原件扫描件并提供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 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项目提供)或施工(设计)合同原件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明确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均未能明确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确保相关指标能明确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且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2.3.2 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招标人需求及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2.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5.1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全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5.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5.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1 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文、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 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江苏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格核验书》;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应在核验书名单内。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自承诺之日起,项目经理具备在岗履职能力)管理,但须承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以投标截止之日为准计算。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包括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其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下载。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截止时间 4.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年11月25日 9 时00 分。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资料为: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5.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4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 5.5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6投标保证金或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7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5.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9江苏省外投标人需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核验书中项目经理名单内; 5.10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5.11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 5.1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5.13联合体协议(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格式自拟,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原件放入标书内。) 5.14相关承诺书: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诺、投标企业无借牌挂靠行为承诺、投标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承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 5.1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连云港市住建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注: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非牵头人的资格审查材料须同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受和查看书面原件。 6.评标办法:(详见附件1) 7.定标方案:(详见附件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特别说明: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制作工具中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不一样,请投标人按下列要求执行: (1)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投标人按时填写; (2)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一份,并打印盖章后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花果山大道科技创业城3号楼19楼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522323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18-85856989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602024 附件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定量评审”法,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1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8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分 工程业绩: 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3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 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以书面方式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及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对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多个业绩可累计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多个业绩可累计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3、类似业绩指:自2017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总承包业绩。 4、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 5、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原件扫描件并提供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 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附件2 定标方案:集体议事法 1.1.1集体议事法: (1)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2)招标人在择优时可重点考虑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方案的优劣、拟派项目组成员的能力与水平等因素。 1.1.2定标因素: 涉及定标因素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当附于投标文件中,定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内容、考察情况(如有考察)及其他了解情况综合考虑。以下为定标主要因素: (1)设计文件 (2)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3)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仅限于房屋建筑工程类业绩); (4)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5)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6)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7)投标人在过去五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①在集团内项目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②参加集团内项目投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③参加集团内项目投标,异议投诉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与集团内企业发生法律纠纷,给集团造成不良影响的。 1.1.3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执行连城建发【2020】72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评定分离”方式招标项目实施方法》的通知)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 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5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 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4、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的定标理由、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1.1.4发布中标人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1.5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25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1月25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金海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中房鑫城A楼东北区201-401室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张贵清 | 联 系 人: | 冯志刚 |
| 电 话: | 0518-85856989 | 电 话: | 0518-85522323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60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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