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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无物管小区防疫提升工程)(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03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经连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无物管小区防疫提升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连云区

 

2.工程规模:  对2001年以前建设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居民小区实施连片统筹整治,总建筑面积约199.84万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32008050001-BD-001 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无物管小区防疫提升工程)(EPC) 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无物管小区防疫提升工程)(EPC)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可联合体投标,详见公告。 
 

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发展局以连区经发【2020】68号文批准建设,代建单位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无物管小区防疫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连云区老旧小区改造项项目。为了改善连云区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解决居住环境差、公共配套不足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建设实施本项目。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66 个小区,576栋楼多层住宅楼(住宅楼部分均无地下室),总占地面积约15571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134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097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项目建设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外墙出新、屋面防水、屋面排水系统、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景观绿化、雨污分流、车辆管理、室外附属物及配套设施等设计工作及施工图审查等;
2)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本项目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施工;
4)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5)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本工程可采用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内容为准。
(2)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则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投标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省内投标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投标人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3.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3.6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投标人无需到检察院进行行贿行为查询,需自行承诺。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注:自行承诺时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推。
3.3.7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
3.3.8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2020年05月至2020年10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有效聘用合同)。施工项目部人员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要求执行。
3.3.9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3.10依据苏建规字〔2010〕7号、连建管[2018]215号文,江苏省外施工企业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省外企业注册建造师应当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
3.3.111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获取并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 11 月 3 日至2020年 11 月 9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12 月 4 日 10 时 00分00秒。
6.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0年 12 月 4 日 10 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 一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B值的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的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开标时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房屋建筑工程下浮率△取值范围:6%、7%、8%、9%、10%、11%、12%。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本工程无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1.总体概述
(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
(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分) 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内容进行评分。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2分) 招标人可以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的不得分。
(一)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
(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拟派设计管理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的注册工程师(至少包括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有一个得0.5 分,最高2分。
注: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及近6个月(2020年05月至2020年10月)社保缴费证明,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职业注册资格为准。以上人员的证书等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注意事项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4、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何工:18452501766。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

 

2.获取地点  网上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连云区海滨大道2号阳光国际中心D08室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闫振涛 联 系 人: 胡可一
  电 话: 0518-82308759 电 话: 0518-81599189
  传 真:   传 真: 0518-8159918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lygszzbdl@126.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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