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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香河新村(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徐圩新区香河新村二期供配电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05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香河新村二期供配电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徐圩新区香河新村(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由示范区经复【2017】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徐圩新区香河新村二期供配电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徐圩新区香河新村二期供配电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2.1.4招标范围:徐圩新区香河新村(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徐圩新区香河新村二期供配电工程电力电缆的生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15工程内容: 阻燃电力电缆约1.6万米,具体规格型号详见工程量清单。

2.2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

2.3工期: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等级为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34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5企业应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8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内容

供货业绩

对应标段内容的试验鉴定报告

对应标段内容的生产许可证

对应标段内容的3C认证

电力电缆

投标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电力电缆累计供货业绩不少于10千米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的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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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签订的相关物资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以合同中签订日期、金额或数量为准。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住建厅、信用江苏、信用中国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信用中国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04月-2020年0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决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05日至2020年11月10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15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7.其它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7.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7.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址: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严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776592171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30660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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