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朝阳铁路小区改造项目绿化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06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朝阳铁路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朝阳铁路小区改造项目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铁路小区改造项目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  针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铁路职工家属区9栋居民楼、连西生活区商店、幼儿园、住宅楼车棚、小区道路停车位、景观绿化、三网通道等进行改造,同时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危房改建,涉及建筑面积为400.92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072009020001-BD-002 朝阳铁路小区改造项目绿化工程 朝阳铁路小区改造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场地平整,绿化回填土、栽植绿化苗木等,以及完工验收合格后成活期养护,养护期三年(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3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工程师中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朝阳铁路小区改造项目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铁路小区改造项目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开审批复[2020]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朝阳铁路小区改造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 建设规模: 绿化乔木、球类、灌木、草坪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 招标控制价: 437201.95元 
2.1.4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苗木长势茁壮,等级为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朝阳铁路小区改造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场地平整,绿化回填土、栽植绿化苗木等,以及完工验收合格后成活期养护,养护期三年(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在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
1)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证明的缴纳单位为准;
2)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
3)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上述证明材料须以企业诚信库获取原件扫描件的为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 自 2018 年 8 月 1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19 年 8 月 1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0 年 5 月 1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2020年4月-2020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3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
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4)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
   (5)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8)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9 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 评标入围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 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 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 评标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2%(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连云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8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551449969   
2020年11月6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3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3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8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徐芳 联 系 人: 杨建平
  电 话: 0518-85882981 电 话: 051885852768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附件:
1f1c90bb-dc99-4e2f-8626-1115936f56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