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花果山智慧景区二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06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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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花果山智慧景区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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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大花果山智慧景区二期工程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花果山智慧景区二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位于花果山景区内,覆盖区域渔湾景区、孔雀沟景区、东磊景区等; |
| 2.工程规模: 大花果山智慧景区二期工程基础设施、硬件采购安装、软件系统、软硬件结合系统等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12008240001-BD-001 | 大花果山智慧景区二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大花果山智慧景区二期工程基础设施、硬件采购安装、软件系统、软硬件结合系统等 | 18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报名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大花果山智慧景区二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x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花果山智慧景区二期工程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局 以 连发改行服发[2019]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花果山智慧景区二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花果山景区内,覆盖区域渔湾景区、孔雀沟景区、东磊景区等; 2.1.2建设规模:大花果山智慧景区二期工程基础设施、硬件采购安装、软件系统、软硬件结合系统等 2.1.3招标控制价:4617 万元 (投标报价超出该控制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12月15日(施工开工日期前必须提供合格的设计图纸),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 1月 5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6月12日 2.1.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工程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花果山智慧景区二期工程基础设施、硬件采购安装、软件系统、软硬件结合系统等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安装、调试、维护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检验检测费,直至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的收集移交、备案、保修、职工上岗培训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备: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备通信(电子)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无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注:依据建市规(2019)12号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18年11月 6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权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19年11月 6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0年8月 6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 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的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连建发【2018】96 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 ②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0】2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投标;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④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⑤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投标人无需到检察院进行行贿行为查询,需自行承诺。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⑥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⑦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⑧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11日23 时59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 月 7 日9: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线上线下同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除外); (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证书; (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类证(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 (7)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0年4月-2020年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需提供此项); 注:(1)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其他资料,资格审查资料提供不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以上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的两阶段评标 本项目招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线下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合格(得分12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选择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 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由评委进行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1分)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4分) 其中 (1)对景区管道传输总体建设要求理解充分,能够出具详细的CAD设计图纸和现场勘察照片。(1分) (2)对景区视频监控建设现状理解充分,结合实际施工方案工作需求,规划整体设计思路和框架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方案中要提供现场勘查数据,包括详细点位明细表、点位位置、经纬度、海拔、机型,实施方案规范、完整、合理。(1分) (3)视频监控设计方案中体现现场勘查资料,包含安装位置图、照射效果图。(1分) (4)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方案中包含现场勘查景区CAD点位图。(1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总体设计科学合理,先进,能够体现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满足或优于招标任务书要求,重点参数项均满足得9分,标注★的参数及要求不接受负偏离,标注▲的参数及要求负偏离的,每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2.传输管道设计应考虑与景区周围环境的协调性。景区地形地貌较为复杂,需要保护的文物、古树等较多,提供景区特殊场景解决方案。(1分)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对传输组网部分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2分) 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1分)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提供本次工程弱电管道和光缆设计图纸,图纸详细具体,符合现场实际情况。(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9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为:3%、3.5%、4%、4.5%、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 质量保证(1分) 本工程设计所涉及的所有设备、软件等质保期为1年,每延长1年得0.5分,最高得1分。 4.售后服务(1分) 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包含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恢复时效、人员力量、支撑保障等内容和完善的人员培训方案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 A、答辩程序及方法: (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2)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共同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原件,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委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 20分钟。 (4)评委对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场陈述和答辩分值(0-2 分) 范围如下: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得2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得1.5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得1.0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得0.5分。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 注:以上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智能化系统集成单项合同金额在2700万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得 0.5分,最高得1 分;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5)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计取。 评标办法说明: 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技术标文件除外) 2、提供的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要求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纸质版投标,其余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且CA 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 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投标备份文件: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 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区展竹路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 北侧、花果山大道东侧 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张主任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 13505130553 电 话:0518-81162007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客服电话 4001662366 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 版招投标系统 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0518-85861319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刘书丹 18651253807 郑磊 13812332568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另提供5 套完整书面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设计文件单独装订密封。设计文件(A3 文本五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袋外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內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湖南省等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询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 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1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11月06日至2020年11月11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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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区展竹路北侧、花果山大道东侧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号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张钦源 | 联 系 人: |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电 话: | 13505130553 | 电 话: | 0518-81162007 |
| 传 真: |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153668832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