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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东方医院连云院区“平疫结合”可转换病区改造项目(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12-18 10:5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市东方医院连云院区“平疫结合”可转换病区改造项目(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东方医院连云院区“平疫结合”可转换病区改造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20)1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东方医院连云院区“平疫结合”可转换病区改造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高位运行、形势严峻、国内散发病例时有发生,输入性风险大,冬春季属于传染病高发季节,易出现疫情叠加,连云港市东方医院连云院区属于省卫健委明确的顺位定点改造医院,为了有效利用连云院区现有的资源,做到能够及时应对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将对连云分院综合楼进行装修改造,将现有资源合理运用,以便在疫情来临时达到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的要求,实现“平疫结合”。根据连云港市政府有关防疫抗疫的会议纪要要求,2021年3月底必须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鉴于当前大环境之下的特殊防疫时期,目前时间紧任务重,招标人必须加快推进工程招标、施工进程,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以对人民健康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连云院区建设改造工作。

2.2项目概况:

2.2.1建设地点:连云区中山中路99号;

2.2.2建设规模:改建一座五层病房楼,建筑面积6158平方米,改造面积约4364平方米。按照“三区两通道”独立设置原则进行功能区域布局。其中:一层东侧临床辅助检查区、医护人员更衣区,三~五层作为病房区,设置收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普通病房和重症监护病房(ICU),收治床位共116张。基建改造包括屋面防水、隔墙布局改造、室内墙面地面铺贴装修(室外窗及外墙不含),同时配套更换给排水、供电、消防、污水处理、电梯安装、空调及新风系统安装等设施;建设信息智能化系统和安保系统等及连云院区其他零星工程。

2.2.3招标控制价: 1100 万元

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 ,施工费(含采购)最高投标限价:1030万元 ,暂列金额:50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阶段招标控制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8日历天。

2.2.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要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要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且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满足传染病医院的功能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特别提醒:根据资深专家对招标文件评审提出的要求,设计前要对原建筑物进行抗震安全鉴定,此费用包含在设计费用。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保证工程通过建设、环保、规划、公安消防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3招标范围:市东方医院连云院区“平疫结合”可转换病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勘察工作;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等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4设计成果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予补偿,设计成果也不予以退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本工程可采用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EPC 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0 年06月至 2020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3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且未被解禁,拒绝其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招函【2017】 12 号执行。

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自承诺之日起,项目经理具备在岗履职能力)管理,实行承诺制;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月7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东方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区中山中路99号

地    址: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1107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电    话:0518-81889876

10.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要求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纸质版投标,其余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且CA 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 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方案设计文件除外),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投标备份文件: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 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另提供5 套完整书面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设计文件单独装订密封。设计文件(A3文本五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袋外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內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 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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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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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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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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