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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交通干线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施工预选招标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27 11:5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交通干线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施工预选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交通干线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灌发改投资[2020]287号 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云县交通干线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预选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灌云县324省道、204国道、242省道部分路段      

2.1.2工程规模:建设总里程约29.695km,其中324省道改造里程9.448km,204国道改造里程16.575km,242省道改造里程3.279km。项目总投资约2800万元     

2.1.3工期要求:服务期一年,各单项工程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 招标范围:灌云县交通干线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施工,主要对324省道、204国道、242省道部分路段路侧绿化改造提升建设,324省道铺路工程、沿线设施及324省道南环桥隔音屏工程施工。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采用预选招标方式,通过预选招标确定1个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自2017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含)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施工合同【二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需同时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资格)。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 2018 年 11月 27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19 年 11 月 27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

d.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e.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f.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8 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B类证);

4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施工合同【二者缺一不可】);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承诺书(无市场不良行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或者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原件备查。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83分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83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 ,开标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 95%、96%、97%、98% ,开标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70%、75%、80%、85% ,开标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2%  ;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3(2)

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评审因素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2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2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3

苗木栽植及养护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2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1)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分值0-2分:

根据项目负责人对评委提出问题的理解是否清楚、回答的准确性,是否把握重点、表述是否清晰等方面进行打分。

注:本项根据投标人答辩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3.3(3)

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

投标人拟派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含)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项目负责人、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施工合同【二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为准。

(3)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4)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696号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孙克波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0518-88812719                电    话:0518-85176706/13775482595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2020 年 11 月 27 日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和投标单位提供自备光盘(如提供),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4、开标时工作人员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自备的投标光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自备的投标光盘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5、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6、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疫情防控事项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考虑到本项目投标单位众多,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只允许签到的前三名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监标且每家投标单位只可委派一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其他投标单位递交完所有投标文件后及时离场。

开标仪式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人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云视讯”,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云视讯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开标仪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开标仪式的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

云视讯操作步骤:

第一步:下载云视讯APP,并注册

第二步:点击加入会议

第三步:输入会议号(开标当日公布会议号)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等防疫用品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等人员的情况,均由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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