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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学生宿舍7号楼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0-12-16 19:3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学生宿舍7号楼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学生宿舍7号楼项目(项目名称)以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20]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连云港市公共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筹建处集中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学生宿舍7号楼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号(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659.5平方米。包括两个单体面积4998.5平方米六层学生公寓,连廊门卫厅662.5平方米。建设具有独立卫生间的标准化学生宿舍334间,床位1312个,同时建设水、电、消防、道路及绿化等公用配套设施。

2.1.合同估算价:  36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2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确保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施工。

2.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总承包(EPC)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土建、安装、室内外装饰、公共配套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施工(不包括集中供暖施工、视频监控施工、空调采购、家具采购)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承包,配合业主完成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核,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施工单位具备: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

3.3.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投标。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自承诺之日起,项目经理具备在岗履职能力)、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③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06月-2020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④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⑤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⑥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⑦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 月  19  日 9 时 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线上线下同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如为建造师同时提供B类证);

(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可为复印件);

(7)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需提供此项);

注:(1)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其他资料,资格审查资料提供不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将网络投标CA 密码锁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 密码锁。

(3)以上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合格分15分)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 名的,由评委进行是否有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 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62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 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 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9、设计深度(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2 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0 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

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需现场书面作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依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共2题,每题0.5分),由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进行书面作答。

得分要点: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得 1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得 0.5-1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得 0-0.5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得 0 分。

答辩环节注意事项:

(1)只有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入围进入第二阶段开评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未入围第二阶段开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需参加答辩;

(2)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分发试卷,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试卷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打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1页扣0.1分,总扣分最多2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拟派设计管理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的注册工程师(包括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1、请将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资格为准,否则不得分。

2、拟派设计管理团队成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派设计管理团队成员缴纳的近六个月(2020年6月—2020年11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1

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6 年12月0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不含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的,有一个得1 分,如仅为设计业绩有一个得0.8 分,如仅为施工业绩有一个得0.7 分,业绩累计最高得1 分。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如实反映工程造价,以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

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定标: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要求
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CA 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 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2、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 盘或者光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9.3、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 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9.4、电子标书制作: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 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 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14楼

邮    编: 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韦主任                  联 系 人:张奎

电    话:   83081859           电    话:0518-8583785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528389565@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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