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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带河景观提升工程(通灌路-瀛洲路)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10 16: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玉带河景观提升工程(通灌路-瀛洲路)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带河景观提升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0】1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带河景观提升工程(通灌路-瀛洲路)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1.2、建设规模: /  

2.1.3、招标控制价:2480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30万元,施工招标控制价2450万元)

2.1.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1 年 4  月 20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1 年 5  月 1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1 年 7 月 19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达到交付验收标准。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施工图设计要对初步设计进行深化设计,内容要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达到100%,养护期二年;

(3)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玉带河景观提升工程(通灌路-瀛洲路)的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各阶段图纸会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连云港市玉带河景观提升工程(通灌路-瀛洲路)合同范围内的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

(3)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需同时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资格);

说明:如果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根据住建部 2009 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 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 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为注册建造师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工程造价在1480万元(含)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工程造价在1480万元(含)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上述投标人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

(6)若为联合体投标,类似业绩只承认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R3.3.2自 2019 年 3 月 10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 2020 年 3 月 10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需提供此项)、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07月至2020年12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2021年4月13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到现场参加答辩。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

(86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84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1.0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1.总体概述

(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2.设计管理方案

(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0.5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0.5分)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0.4分)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0.3分)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0.3分)

3.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

(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1分)

7.项目管理机构

(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其他设计人员每具有一个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1分,最高得0.3分;本项最高得0.8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4分。

3.其他施工人员中(除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每提供一个,得0.4分,最高得0.8分。

以上提供的人员不可重复计分,且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07月至2020年12月),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提供原件不得分。(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如果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根据住建部 2009 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 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8.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1分)

9.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分)

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每超过20页扣 0.1 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工程造价在1480万元(含)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按相应标准进行得分,最高得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单项工程工程造价在1480万元(含)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每提供一个按相应标准进行得分,最高得1分。

注:

1、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加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6)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7)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能重复得分。

(8)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9)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得重复计取。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490000.00元)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海连西路28号花卉市场院内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徐科长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5189020951                     电    话:0518-85176706/13775482595

传    真: /                              传    真:0518-85176706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电子版1套(U 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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