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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山岛二期提升改建工程—绿化改造及养护工程(一期)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11 16: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秦山岛二期提升改建工程—绿化改造及养护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编号:320721201124000100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秦山岛二期提升改建工程 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赣发改备【2020】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秦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秦山岛二期提升改建工程—绿化改造及养护工程(一期) 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赣榆区秦山岛。

2.1.2 建设规模:包含绿化地平整与清理、栽植绿化、养护等。

2.1.3 招标控制价:6889182.23元。

2.1.4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29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绿化地平整与清理、栽植绿化、整岛养护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 ,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说明:(1)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证明的缴纳单位为准;(2)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5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施工。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至少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未解禁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6】23号。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须提供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9月份-2021年2月份由社保机构岀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己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岀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3 月 11 日-2021年3月 16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3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D(D的取值范围:95%-100%),本次招标取D=100%]。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

7.2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其中一种,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秦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和安大厦4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815464419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2005、2006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18-85836277    

十、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投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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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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