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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圩服务区配套设施工程内装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1-04-24 13: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张圩服务区配套设施工程内装施工
编号:320725190404990100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圩服务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示范区经备[20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张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圩服务区配套设施工程内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内。

2.1.2、建设规模:服务中心:7619.44㎡;维修用房:739.08㎡;泵房、消防水池:293.52㎡;配电间:137.76㎡;

2.1.3、合同估算价:1000 万元 。

2.1.4、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招标范围:张圩服务区配套设施工程内装施工,主要包括: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空调暖通等,详见施工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文、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9﹞3 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0)2 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 号、连徐清办发(2020)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18)421 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或出借资质等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来源: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住建厅、信用江苏、信用中国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信用中国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0 年 9 月- 2021 年 2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 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其他

4.1、投标保证金:20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04 月 25 日至 2021 年 04 月 30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05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有效的: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5)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 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

(7) 投标人承诺书;

注:依据苏建招办(2015)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八、评标方法

8.1、评标入围

8.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

8.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90%(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张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址: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大厦A座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崔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5688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1810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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