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东海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标线及标志牌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1-04-25 15:4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标线及标志牌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标线及标志牌工程 已由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东住建发[202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标线及标志牌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南滨河路与复兴路口、富华路干休巷路口、海陵路新建巷路口、海陵路清洁巷路口、海陵路邮电巷路口、府苑路滨河城东路口等13个地点;                                

2.1.2招标工程规模:交通标线及标志牌等;

2.1.3合同估算价:86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5月15日(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1年06月 13 日;

2.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南滨河路与复兴路口、富华路干休巷路口、海陵路新建巷路口、海陵路清洁巷路口、海陵路邮电巷路口、府苑路滨河城东路口等13个地点交通标线及标志牌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岗履职,详见连建发【2018】421号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件:投标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拒绝。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0月至2021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 3.6招标人推荐热熔型路面划线漆品牌:儒道牌、路美牌、瑞信牌、冠通牌。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上述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并提供产品使用厂家授权书。也可选择与上述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上述品牌档次的产品,如投标人选择上述品牌要求范围之外的产品,与品牌要求必须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品牌要求档次的产品,且须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将其品牌列入招标人推荐品牌中,并公示该推荐品牌。如投标人在投标时使用的品牌未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04 月 25  日至 2021年 04 月 3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05 月 10  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有效的:

6.1营业执照;

6.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3企业资质证书;

6.4安全生产许可证;

6.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6.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03月);

6.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6.9投标人承诺书;

6.10投标人承诺品牌确定表;

6.11厂家授权书。

  6.12 安全施工保证书。(因本项目的施工场地在公共道路上,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对施工安全作出保证,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必须保证施工人员和交通道路安全。)

6.13试做样品检测保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时须作出保证,投标人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试做一段样品,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施工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6.1~6.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7~6.13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做出满足要求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采用以下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工程K2值取值为 95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晶都大道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花园路2-2-202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3000

联 系 人:   吴军刚                       联 系 人:赵德虎

电    话      13815649181                 电    话:15861277798                            

传    真:                               传    真:0518-87797758

 

 2021 年 04 月 25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本次项目投标人只能选择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软件公司联系人:郑磊   电话:13812332568;刘书丹  电话:18651253807。

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联系人:黄桂松  电话:15896100880;朱家旺 电话:18905137238;张海南  电话:18505182641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

企业名称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

国信 CA

CFCA

联系人

周梦雪15298603303(微信同号)

魏飞18261319191(微信同号)

孙莉莉18005133017

耿立珍17751872787

电话

客服电话:4000251010

18005133017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附件:
3d64bae8-c35e-4b58-a11e-57052341e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