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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二期安置房项目智能化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08 17: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二期安置房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20040801****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二期安置房项目已由东发改复(文号:[2019]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二期安置房项目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徐海路小学南侧、山西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65万平方米。该工程为所有单体及室外智能化系统工程,主要包含视频监控、无线巡更、可视对讲、停车管理、机房工程等内容。

2.1.3招标控制价:4977388.25元

2.1.4工期要求: 5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东海县城投晶祥苑二期安置房项目智能化工程。具体参见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具体如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 号等文件,凡被上述文件限制建筑市场准入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2月至2021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 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 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8)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0)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1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07月21日09时00分前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资格审查

有效的:

6.1营业执照;

  6.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6.3企业资质证书;

6.4安全生产许可证;

6.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6.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05月,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6.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6.9投标人承诺书、投标品牌承诺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6.1~6.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7~6.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

7.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 2017 】 7 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 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 20 家时(不含 20 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全部入围法, 即进入投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8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 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自清路8号           地    址:  东海县富华东路59号       

联 系 人:      范凯华               联 系 人:         赵猛、沈华英         

电    话:     0518-80635372          电    话:       15501658777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密码锁激活:

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何工

18452501766

CFCA

连云港孙丽丽

连云港耿立珍

公司客服电话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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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微信同号)

18261319191(微信同号)

4000251010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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