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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梧桐路、紫荆花路、金桦路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2-04-20 17:5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海州区梧桐路、紫荆花路、金桦路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区梧桐路、紫荆花路、金桦路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高审批备[20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香海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州区梧桐路、紫荆花路、金桦路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州区梧桐路、紫荆花路、金桦路新建工程项目;

2.2标段名称:海州区梧桐路、紫荆花路、金桦路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3项目地点:高新区海州工业园区;

2.4项目规模:梧桐路(盐河南路-通灌路)全长约899.6m,红线宽40m;梧桐路(银桦路-金桦路)全长约466.1m,红线宽40m;紫荆花路(青圃路-三家村路)全长约866.9m,红线宽度20 m;金桦路(梧桐路-纬五路)全长约1485.2m,红线宽30m。项目总投资21487.4万元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设计的一切任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技术指导、咨询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报批服务后续包括:规划方案报批,初步设计报批,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接,各阶段招标配合,设计修改、变更等服务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设计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装配率按相关文件执行;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2.7质量标准:合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8本项目最高限价160.52万元人民币,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5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1年9月-2022年2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提交自行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4 月 20 日至2022年 4 月 27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5  月 11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10分

设计方案:50分

企业认证:3分

类似业绩:20分

人员配置:17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10分)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2)

设计方案

(50分)

总体设计思路

(6分)

对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基本理解以及设计产品是否满足招标人的建设意图的,优秀得5-6分,符合得3-5分,不符合得0-3分。

对规划发展与建设条件的认识(6分)

对本项目所在地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的,优秀得5-6分;符合得3-4分;不符合得0-2分。

设计方案

(10分)

针对工程特点结合相关要求,对本工程各专业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合理、全面、先进、经济、可行。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差得0-3分。

绿化设计及新技术的应用

(6分)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海绵城市设计的综合考虑,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秀得5-6分,符合得3-4分,不符合得0-2分。

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10分)

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分析具有针对性、措施合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优秀得7-10分;一般得4-6分;差得0-3分。

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和建议

(6分)

对本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优秀得5-6分,符合得3-4分,不符合得0-2分。

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3分)

从各投标人的设计工作进度计划、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投入的技术设备资源等方面酌情评分。

后续服务安排

(3分)

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

 2.2.3(3)

企业认证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3分)

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上传。

2.2.3(4)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20分)

企业类似业绩(8分)

投标人2017年4月20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市政道路(包括新建或改造)工程(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0000万元)的设计业绩,每个得4分,最高得8分。

【本项最高得8分】

注:(1)每项业绩不重复算分,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算分。

(2)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上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含EPC项目中承担的设计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2分)

项目负责人2017年4月20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接过市政道路(包括新建或改造)工程(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0000万元)的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4分,最高得12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注:

(1)每项业绩不重复算分,与企业业绩不重复算分。

(2)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上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EPC项目中承担的设计业绩提供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2.3(5)

人员配置(17分)

1、项目负责人(4分)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注册道路工程师或者注册岩土工程师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上传。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3分):

拟派道路专业分项负责人:1名(最高得4分):

(1)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具有注册道路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得2分;

拟派排水专业分项负责人(最高得3分):

(1)具有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得1.5分;

(2)具有注册给排水工程师得1.5分;

拟桥梁结构专业分项负责人:1名(最高得3分): 

(1)具有桥梁工程或者结构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

(2)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5分;

拟派造价专业分项负责人:1名(最高得3分):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得3分。

注:

1、上述所提供的人员均不得兼任;

2、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项目设计负责人、各专业分项负责人之间不可相互兼任,人员证书无法表明相关专业的,专业以学历专业或职称证书专业为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人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为各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路桥相关专业包括: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市政桥梁、市政道路、市政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市政道桥等专业;

注:

(1)以上各专业人员须提供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上述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注:

(1)投标文件中缺少招标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不能关联链接企业诚信库(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者因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相关证件或证明不再有效,或者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如相关证明或证件有适用范围(包括适用地区)或有效期的,其适用范围必须适用于本项目,且必须在其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2)合同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设计范围、设计阶段、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的签字、盖章。

(3)同一条件认定在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描述不一致的或描述不清的可以对相关内容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未描述的则不予认可;但获奖证书或文件仅明确投标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可以原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为准,均未明确的则不予认可。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工

0518-85861319、4009980000

朱工

张工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香海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106179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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