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7-27 10: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改造工程施工 已由 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行审投[2022]5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改造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为6373.56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12616535.64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1.6招标内容:主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主楼室内安装工程、配套用房和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7本项目因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该项目延期开工或无法施工,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补偿。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1月至2022年06月)。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3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及连建发【2021】336号。需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具体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
说明:(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3.5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 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7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 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岀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9 投标人须作岀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的承诺,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文执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10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1月-2022年6月由社保机构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上传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3.1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12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岀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岀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 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1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围标、串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围标、相互串通投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依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文件涉及“串通投标行为、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等条款精神。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资格预审文件中有要求的除外),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建造师、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各种信用承诺、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的,资格审查通过。
3.1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07月27日至 2022 年08 月0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9日09时00分。
5.2逾期网上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入围方式: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100%)。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 20 家时(不含 20 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 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 7 家和平均值以下 8 家,合计数量 R=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
而改变。
7.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分方法如下: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 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五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6%、7%、8%、9%、10%、11%、12%,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本项目应扣除的金额为2588295.63元)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 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 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3)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锁(连云港办事点):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8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座7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主任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3851292226 电 话:0518-8281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