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7-28 16: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安全改造及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州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安全改造及信息化项目 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海行审投[2022]4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州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安全改造及信息化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69号海州区人民法院院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500万,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科技法庭设备、1号楼楼层弱电间交换设备、增设核心机房、全院监控系统及监控控制室设备、诉讼服务叫号系统、门禁设备、公共广播系统、车库出入口管理系统、视频直播设备、执行指挥中心和诉讼自助服务设备(含自助立案机)的安装;配套安全改造工程包括加装楼梯和围栏。
2.1.3招标控制价:14463208.60元;
2.1.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科技法庭设备、1号楼楼层弱电间交换设备、增设核心机房、全院监控系统及监控控制室设备、诉讼服务叫号系统、门禁设备、公共广播系统、车库出入口管理系统、视频直播设备、执行指挥中心和诉讼自助服务设备(含自助立案机)的安装;配套安全改造工程包括加装楼梯和围栏,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它要求: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仓库)智能化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必须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工程时间、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6、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4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
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
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
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公司或者分公司担任法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其他情形。
6)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
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
参股的;
d.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程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连建发[2021]33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无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信用中国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信用中国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说明:(1)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执行),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②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份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③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文、【2017】5号、【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⑤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围标、串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围标、相互串通投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依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文件涉及“串通投标行为、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等条款精神。
⑥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⑦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⑧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8 月 9 日 下午15 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份,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8)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9)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的扫描
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10)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8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9-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投标报价评审评分方法如下: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苏建招办[2019]2号文件规定在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五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可B值抽取结果)(具体会议号等招标代理公司另行通知);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下浮系数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下浮率Δ取值范围:9%、10%、11%、12%、13%、14%、15%、16%,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说明: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郁洲北路九号 地 址: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栋3楼3层
邮 编: 2222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陈工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 18651728990 电 话:1367529374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2 年 7 月 28 日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4、本工程采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招投标系统平台--建设工程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