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9-01 16: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用电增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用电增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行审投〔202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用电增容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2.1.2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 招标控制价:2298741.34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供电规范要求,一次性经过供电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准予送电为标准。
2.2 招标范围:包括变电所高低压设备、变压器、电缆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本项目设备推荐品牌要求:
(1)变压器品牌:江苏华辰,江苏鼎鑫,顺特电气;
(2)低压柜品牌:江苏大烨,江苏一变,连云港市苏明;高压柜品牌:施耐德(RM Airset)、ABB(ZX2 Airplus)、西门子(8DAB12);
(3)电缆品牌:远东,上上,华美。
投标人选择的厂家或品牌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质量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厂家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提供所选品牌的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提供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招标人书面同意书(需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扫描至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同时需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监会)或其派出的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 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 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 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连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 、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 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须提供2022年2月- 2022年7月由社保机构岀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8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4日10时30分,投标人在此截止时间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有效资料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3)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承诺书;
(6)投标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7)投标承诺品牌确认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确认书;
(9)承包人需提供所选低压柜高压柜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
(10)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注:本项目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二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人员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方法中的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K2=95%(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
1.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海州区新建中路28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38512922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曼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9826112311
10.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
(2)投标人选择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招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电子标书上传进行交易。
(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4)以上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招标代理及以下技术支持人员:
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技术支持 |
0518-85861319 |
|
客服电话 |
4009980000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 |
耿立珍 孙莉莉 |
17751872787 18005133017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数字证书)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
提醒: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