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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口镇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14 14: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青口镇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口镇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行审投{2022}1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榆区青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青口镇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赣榆区青口镇  

2.1.2建设规模: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863.88m2,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55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具体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 29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  11  月  29 日,竣工日期: 2023年 02 月27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包含图纸范围内党群服务中心的桩基、土建、安装、装饰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0年 11月 14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1年 11 月14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2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苏建质安〔2022〕198号执行。

对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5月-2022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8)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 6个月(2022年05月-2022年10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含项目负责人签字);

9、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如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

10、投标电子保函或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 1-6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0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入围的投标文件依次评审,直至评审推荐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3名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文件不再评审。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榆区青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守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云昇广场B区337

邮    编:

邮        编:222100

联 系 人:宋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996128725

电        话:1515121572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 子  邮 箱:465839364@qq.com

  2022  年 11 月 14  日

10、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051885861319

朱家旺

051885861319

张海南

4009980000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CFCA窗口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

[国信CA ]窗口密码锁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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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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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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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 名称:CFCA

孙莉莉 

18005133017

耿立珍 

17751872787

客服电话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 名称:国信 CA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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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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