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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昌圩湖九年一贯制学校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信息发布时间:2023-02-07 17:5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开发区昌圩湖九年一贯制学校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昌圩湖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开审批复【2022】1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发区昌圩湖九年一贯制学校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发区昌圩湖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

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开发区昌圩湖周边;

2.3、建设规模:开发区昌圩湖九年一贯制学校总占地127亩,总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4.2亿元;

2.4、最高限价:168万元,超过此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2.5、工期:30日历天(审批时间不包含在内);

2.6、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后续服务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有效期内);

3.5、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2年7月-2022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说明: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8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9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4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10分

商务部分:30分

技术部分:60分

注:投标文件的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

投标报价

(1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取全部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扣0.1分;每低于基准价的1%扣0.2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注:(1)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30分)

业绩

(10分)

企业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初步设计(公共建筑),设计建筑面积3.2万㎡以上的每有一个类似项目得2分,此项最高得2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类似项目初步设计(公共建筑)的项目负责人,设计建筑面积3.2万㎡以上的每有一个类似项目初步设计(公共建筑)的项目负责人得2分,此项最高得8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或投标文件中。

(3)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合同备案表供评委审查。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

项目负责人资质

(2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原件上的专业为准,若上述证书上不能反映其专业,则以毕业证书原件上的专业为准且原件的扫描件须上传到投标文件里,否则不得分。

项目组其他人员

(10分)

1.项目组设计师配备不少于6人(不同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国家注册资格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满足要求的得6分,每少1个扣1分。

2.上述人员中具备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1)上述所需专业人员注册资格的,以提供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2)以上各专业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

(3)上述要求的各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证书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须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里,否则不予得分。

获奖情况(8分)

1.提供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承担的建筑类设计(公共建筑)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 (由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2. 提供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承担的建筑类设计(公共建筑)项目获得由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设计奖项的,得3分。

注:投标人须将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奖项和项目负责人奖项不重复计分。

3.2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60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人防、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 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建筑设计(10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10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暖通与空调、智能化等专项设计)(10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3)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4)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7、景观专业专项设计(6分)

(1)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平面布置、道路、铺装、绿植配置符合方案设计文件要求,合理可行。

8、装饰装修专业专项设计(6分)

(1)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内装效果图美观、新颖,符合项目定位。

(3)装修材料选择合理,满足项目使用功能。

9、设计深度(4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0、经济分析(4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他要求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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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连云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 601 号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14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季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7858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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