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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城名苑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3-05-12 20:3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城名苑建设项目已由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服【2022】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出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 桩基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城名苑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伊城名苑建设项目桩基工程;

2.2建设地点:灌云县伊山镇山前村、宁连高速东侧、山前河南侧;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375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700平方米, 主要建设25层住宅楼4栋,17层住宅楼2 栋,14层住宅楼1栋,13层住宅楼2栋,配套用房1栋(600平方左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约124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本标段桩长30375米;

2.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13776762.73元(其中:含规费税金暂列金额为886300.80元),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5工期要求: 65 日历天内完成;

2.6招标范围:桩基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质量标准: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1年 5 月 12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 5 月 12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 2 月  12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10、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釆用信用承诺方式,投标人可自行承诺或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5 月 12 日至2023年 5 月 19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六、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评标办法: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含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 6 家和平均值以下 9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2、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97分)

本次招标采用ABC合成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的,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 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本工程选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投标报价 

①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②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进行摇号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进行摇号抽取确定;
说明:

1.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2.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业绩(1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项目总桩长24000米及以上桩基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②业绩时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标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是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同一项目以最后的一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业绩合同: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核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④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施工内容、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如果以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时间、造价、建筑面积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且经过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等);

⑤请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

(三)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评分分值为2分。

具体程序如下:

(1)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2)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两道题),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答辩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3)评委对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4)拟派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5月25 日12:30前到达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七楼(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参加现场答辩,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5)答辩形式采用闭卷(答辩过程手机等通讯设备全部关机,由公证人员收取保管),答辩过程由江苏省灌云县公证处全程公证。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拾柒万元整(¥:27.00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写至对应处,投标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工程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及电子备份一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特别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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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 制作工 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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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 

联系人:李部长

联系电话: 0518-88231198

 

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A座2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61392558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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