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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高铁片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北广场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4-02-07 15:5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高铁片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项目 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审备【2022】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连云港泓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高铁片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北广场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广场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区域为南起陇海铁路,北至蔷薇河南侧河堤坡脚,东起碧桂巷,西至福利路。

2.1.2建设规模:北广场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区域为南起陇海铁路,北至蔷薇河南侧河堤坡脚,东起碧桂巷。约4000户居民内部巷道雨污水改造约35km。

1)现状管道清淤、现状方沟拆建修复、新建DN110-DN300巷道污水管道、管道开挖路面修复、现状DN600-DN800雨水管道改造;

2)春诵路新建DN800-DN1000雨水管道、DN400污水管道共约750m;

3)夏弦路新建DN1200雨水管道、DN400污水管道共约500m;

4)沈圩路末端新建DN600雨水管、DN300污水管道约340m;

5)现状污水泵站改造1座,流量暂按3500T/d计;新建雨水强排泵站1座,流量暂按1.1m³/s计(约9.5万立方米/日);

6)惠山路、碧桂巷改造现状DN1200雨水管道、DN400污水管道;

7)泵站需进行深化设计;

8)其他具体详见设计方案。

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818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98万元;施工费最高限价:9120万元;暂列金额:600万元(暂列金额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73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

施工周期:第一阶段:雨水主管道及雨水强排泵站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完成。

2.1.5 其他 :本标段是在方案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2招标范围:连云港高铁片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北广场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安装、施工等工程内容和质量保修、验收、移交等内容。

2.2.1设计范围:

(1)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包含但不限于雨污水管网沟渠改造及新建、雨水强排泵站、污水泵站改造等,以及配合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2.2施工范围:

(1)原雨污管道沟渠清淤、沟渠改建、拆除及修复、现状明沟维修新建盖板;路面拆除及恢复、现状雨污水管连通;新建雨污水管网及检查井、化粪池、雨水强排泵站(含设备);改造污水泵站(含设备);涉及到本项目的垃圾清理外运、临时道路管线、照明;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等至取得竣工备案表的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2)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管网的开口申请、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管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3)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 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工程前期的报批、报建工作; 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其他具体详见设计方案;

6)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2.3采购范围: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3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当符合相关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相关要求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B 类)。

3.3.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3.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3年08月至2024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面积、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2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3月12日 09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且招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两阶段评标(不见面开标时间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4、项目管理机构:2分

5、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1分)

2.简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1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2.技术方案(12分)

1.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2分)

2.设计原则。(3分)

3.设计依据。(3分)

4.各专项(附属)工程设计方案。(4分)

3. 设计深度(4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2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1分)

5.经济分析(2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5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0.5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0.5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5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K(K取值为3%、3.5%、4%、4.5%,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 100 页,每超一页扣 0.1 分,总扣分最多 2 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 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 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给排水专业人员3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2)结构专业人员1 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3)道路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4)电气专业人员1 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5)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注: 1、上述五项专业人员每满足一项得0.4分,最高得2分。

2、 各专业类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本项目机构其它岗位。

3、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含联合体)正式职工,且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要求)、2023年08月至2024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在评标后补充的不予认可。电子证书使用必须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5

工程业绩

(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 分)

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提供一个业绩按相应标准计分,本项最高得1分。

相应标准: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本项只计取1个业绩的最高得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项目,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每提供一个业绩按相应标准计分,本项最高得2分。

相应标准: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本项只计取2个业绩的最高得分。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5)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加分。

(6)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资格审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评分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计取。

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泓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浦西街道新孔北路66号4楼

招标人联系人:王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0271299               

代理机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6号尚东现代城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91927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工      

11.其他要求

11.1.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设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线下纸质版投标文件外,其余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要求采用线上网络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方式。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特别提醒:

1)资格审查文件线上须同步上传,且必须与线下书面资格审查一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

2)纸质投标文件部分装订密封(设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 份、副本 6份(电子版1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设计文件使用 A3 规格纸装订,资格审查文件采用 A4 规格纸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封袋外和封袋内投标文件封面上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设计文件与资格审查文件分开封袋。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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