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26 20: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理实一体化实训中心新建工程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灌发改投资〔2024〕5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理实一体化实训中心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参加本标段设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
2.2 标段名称: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理实一体化实训中心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3 建设地点: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内;
2.4 项目规模:新建实训教学大楼面积约23000平方米,9F,需要有教室、实验室,实训中心及600人报告厅及其他配套用房。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包括装配式建筑)、基坑支护、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消防、绿建设计、红线范围内室外配套管线、道路、围墙、景观、海绵城市等专项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不包括通讯、广电等数据信号,不包括红线外供电、自来水、燃气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设计。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规范要求。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等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6 设计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7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8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80 万元人民币,超过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有效期内)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有效期内);
3.5 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内);
3.6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4年03月-2024年08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说明: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8 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七、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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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10分) |
1、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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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方案(60分) |
1、设计说明书(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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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3分 (2)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调研,设计与周边环境相协调。2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2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1分 |
2、总平面设计(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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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3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人防、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 使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3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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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设计(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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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3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2分 (3)设计图纸完整、齐全,满足国家有关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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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9分) |
(1)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3分 (2)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3分 (3)对设计的鸟瞰图、透视图、模型各个表现图等进行评比。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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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设计(8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4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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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暖通与空调、智能化等专项设计)(8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4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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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节能及新技术运用(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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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3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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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济分析(3分) |
(1)工程造价编制内容完整、准确,造价分析测算合理。1分 (2)造价控制的主要环节明确,措施切实可行。1分 (3)估算编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现行的规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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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类似业绩 (12分) |
1、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 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投标人须将设计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提供的资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建筑面积、工程内容、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则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公共建筑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库。 (4)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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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员配备 (12分) |
1、项目负责人(2分):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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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人员配备(10分) 2.1项目组(不含项目负责人)须配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各一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满足要求得5分,每少一人扣1分。 2.2上述人员中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加0.5分;本项最高加5分。 注:(1)以上人员均不可兼职。投标人须将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上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4年03月-2024年08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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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获奖 (3分) |
1、2021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设计三等奖项及以上的,有一个得1.5分,最多得1.5分。 2、2021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设计三等奖项及以上的,有一个得1.5分,最多得1.5分。 注:(1)须将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以提供的获奖证书或发文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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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认证 证书 (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8.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
8.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 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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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工 |
0518-85861319、4009980000 |
朱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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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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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CA 总部(南京) |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江苏翔晟 |
徐小波 |
13585204543 |
杭云飞 |
13851527446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599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805122986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20楼
联系人:吕工
电话:0518-81163376 1730518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