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30 16: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区消防设施无水高层建筑消防水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发展局以连区经发〔2024〕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区消防设施无水高层建筑消防水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
2.1.2建设规模: 连云港市连云区万烨国际鑫城、东港花园、东城海岸、港城蓝天、海天名苑、日出东方、香缇花园、映像山海、郁海名郡等十四个无水小区和三栋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水系统维修改造。
2.1.3最高投标限价:4818518.09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消防工程清单招标包含减压稳压消火栓栓头更换、减压稳压消火栓栓头拆除、减压稳压消火栓水带、减压稳压消火栓、直流水枪室内管道维修、室内管道试压、室内消火栓、管道绝热、稳压水箱更换消防泵维修、消防泵控制柜维修、拆除路面、路面恢复、挖沟槽土方、回填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则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2024年03月至2024年0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答辩、异议投诉处理等。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9 时00 分。
5.2逾期网上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资格审查
6.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4年03月至2024年0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9)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此项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少于20家(含20家)时,采用方法一:全部入围;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时,采用方法三作为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7.2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总分100):其中投标报价88分;施工组织设计10分;投标人业绩2分。
7.2.1投标报价(88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8分;
(2)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K1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为90%。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2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0-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0-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0-1分
(4)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0-1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0-1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4页);0-2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5-15页);0-1分
(8)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0-2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上,每低于或超过1页的,扣0.02分。
(3)答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29日11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4)暗标要求:①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建筑企业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潜在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7.2.3类似业绩(2分)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2分):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80万元及以上消防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2分。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至少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范围及内容以施工合同内容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的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该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
联 系 人 : 邱工 电 话:0518-807015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路86号尚东现代城A座6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18-85861665
10.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
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黄工 |
0518-85861319 QQ:286979986815896100880(造价) |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电话 |
连云港孙丽丽18005133017连云港耿立珍17751872787 公司客服:4001662366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 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 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