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0-14 16: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港馨花园二期A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港馨花园二期A区(项目名称)已由 连开委复(2019)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预算和企业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港馨花园二期A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江苏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港馨花园二期A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2.1.2、建设地点:佛堂路北、跃湖路西
2.1.3、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大型土石方工程、景观铺装(含假山)及园区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绿化、门卫工程等。
2.1.4、工 期:18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1.6、合同估算价:约2050万元。
2.2、招标范围:港馨花园二期A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少于9家(或者报名不得少于9家),少于9家将重新发布公告;(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招标人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3)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排序时,如因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的,综合得分相等时,以符合评审因素中工程奖项要求的国优奖项数量多的优先;国优奖项数量相同时,以符合评审因素中工程奖项要求的省优及以上奖项数量多的优先;省优及以上奖项数量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通过腾讯会议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的学历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注: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4)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2、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02月-2024年0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33分):
1、类似项目业绩(20分)
2020 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 5 分,最高得 15分。
2020 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 5 分,最高得5 分。
2、认证体系(3分)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3、工程奖项(10分)
2020 年01月 01 日(获奖时间)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获得省优(由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及以上的,有一个得 3分,最高得9 分。
2020 年01月 01 日(获奖时间)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获得国优(国优包括“鲁班奖”、 “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
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奖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奖项计取,本项最高得 10 分。
说明: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4)工程奖项的核查认定:投标人须将获奖证书或发文原件(须体现投标人名称)、施工合同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缺一不可。提供的施工合同、获奖证书或发文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6)资格审查业绩不纳入预审业绩打分;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预审打分时不重复计分。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五、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þ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þ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5.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88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7%、18%、19%、20%、21%、22%、23%、24%、2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2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2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1分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建议页数6-15页)。1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业绩(2分)
2020 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 0.5分,最高得 1分。
2020 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 0.5分,最高得1 分。
说明: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4)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5)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四)综合汇总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项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六、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1日18:0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3、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0元 。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其它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8楼
联系人:靳 工
联系电话:0518-803277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A座19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8-81181011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刘工,电话:0518-81181011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管理处,电话0518-8021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