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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苴镇杨范村村集体自主经营葡萄采摘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龙苴镇杨范村村集体自主经营葡萄采摘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发改投资[2024]8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龙苴镇杨范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龙苴镇杨范村村集体自主经营葡萄采摘园建设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龙苴镇杨范村,不涉及新增用地。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龙苴镇杨范村村集体自主经营葡萄采摘园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3181222.55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环节,为无效标。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龙苴镇杨范村村集体自主经营葡萄采摘园建设项目拟新建薄膜连栋温室两座,面积合计22240平方米。采用8米跨拱型结构,4米开间,天沟高3.5米,顶高5.2米;温室东西排跨,南北排开间,温室屋脊为南北走向。其中1#温室南北向总长为80米,东西向总长176米,面积为14080平方米;2#温室南北向总长为60米,东西向总长136米,面积为816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
停期内的;
3.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 2024 年 5月至2024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必须亲自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3)本项目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的要求: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苏建规字【2017】1 号、连建发【2021】338 号、连建发【2021】336 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22)387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 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11月12日至 2024 年11月18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25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 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有效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
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4年5月-2024年10月),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保证金回执单或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6
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7-9 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7.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
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共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 G1、G2 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7.1.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本项目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评标基准价=A×K,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K2=90%。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投标报价 100 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 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 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基准价结果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 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招 标 人:灌云县龙苴镇杨范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龙苴镇杨范村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1715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200
联 系 人:张书记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15050917088 电 话:0518-81889396
特别提醒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